山东铝业职业学院一般废旧物资处置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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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商家:****公司营业执照
主要交易地区:**省/**市/**区
竞卖模式:全公开(起始价=底价)
预计出货日期:无
交易编码
****
商品列表
商品品名 预估量 单位 存放地 品牌 材质 规格 **编码 备注
一般废旧物资 1 **** ZY****070019 学院食堂废旧不锈钢桌椅、后厨设备等一般废旧物资。
竞价**说明与条款要求

竞价**说明与交易条款

一、报名与报价规则

1. 报名资格

意向竞买人须点击平台“获取资格”按钮,按本公告“预约说明”要求完成资质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本次竞价活动;所有预约提交的资质材料须为清晰扫描件,本说明要求加盖竞买人企业公章的材料,须盖章后上传。

2. 提交时限

竞买单位须于2026年5月11日12:00前将竞价材料上传至平台完成预约审核提交,提交有效性以平台系统最终成功提交时间为准,逾期提交一律无效,直接驳回并丧失本次竞价报价资格。

3. 审核流程

审核截止前,已提交材料如需修改,可联系出卖方联系人申请驳回,并在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按期提交材料的单位,由出卖方进行资质审核,未通过审核的单位予以驳回并丧失后续报价资格,审核通过的单位均可参与次日报价。

4. 参与数量

本次竞价最低有效参与数量为3家,参与单位不足3家的,本次竞价不予成交。

5. 审核效力

本次审核结论仅对本次竞价有效,再次竞价须重新上传资质材料,因沿用旧材料导致审核未通过的,出卖方不承担责任。本公告“预约说明”中列明的资质标准、文件要求,及本章节报名相关规则,为本次报名审核的唯一依据,出卖方对竞买人的报名资格、所提交预约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规性拥有最终审核与判定权。

6. 报价底价

本项目为整体打包出售、按批计价,标的不可拆分、不得选择性提货及装运,设置交易底价为40000元/批;各竞买人需严格按照平台既定规则自主填报报价,低于前述底价的报价均视为无效报价。标的提货、装运、现场作业等全部要求,均以出卖方现场要求为准。

7. 报价税率

本次竞价报价为含税价,具体税率以国家现行规定及处置标的类型为准;当国家法定增值税税率发生变更时,以不含税价格为基准调整增值税税额。

8. 标的认可

本次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出卖方不提供质量证明书;**展示区内上传图片仅为部分标的参考展示,并非全部标的全貌,未展示部分亦包含在本批次打包处置范围内。竞买人参与报价即视为已充分踏勘并认可标的物全部实际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成分、规格、纯度、瑕疵、数量范围等),并承诺按出卖方要求整体提清本批次全部标的,不得挑拣、拒提任何部分标的。本次处置为整批打包处置,标的范围以现场实物为准,竞买人不得因标的现状、图片展示不全或自身认知问题提出拒付费用、毁约、违约、选择性提货等诉求,出卖方提供的相关描述及图片仅供参考,不作为质量及数量依据。

9. 竞价保证金

竞买人可在预约审核通过前或通过后,按竞价平台要求缴纳竞价保证金,保证金缴纳成功后方可参与本次报价;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不具备报价资格。该竞价保证金的收取与退还由平台负责,相关事宜可联系平台联系人,出卖方就竞买人竞价保证金相关事宜不承担责任;竞价期间,竞买人若存在恶意竞价、提供虚假资质材料、无正当理由撤销报价、挑拣标的/拒提标的等违约行为,出卖方有权通知平台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其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中选方可自行申请退款,平台将按规则及时限无息退还;中选方需在合同签订前后的指定时间内,足额缴纳出卖方要求收取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具体时间及金额由出卖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另行约定),平台扣除服务费后,无息退还剩余竞价保证金。

10. 平台服务费

积微循环平台收取成交用户含税成交总金额(成交价×实际量)的3.5%作为平台服务费,服务费按照平台交易规则由系统从用户竞价保证金中自动划转至******公司(服务费划扣采用预估制:(成交预估量×成交价×服务费率)的120%进行预扣,交易完成后根据实际量重新核算服务费金额,实行多退少补机制),由******公司开具税率6%的服务费发票。

二、提货与履约要求

1. 先款后货

合同签订后,出卖方将根据物资实际库存情况通知中选方提货,中选方须严格遵循“先款后货”原则,在提货前全额支付本批次货款,经出卖方确认款项到账后方可办理提货手续;逾期未付款的,视为违约,出卖方有权取消其提货资格并追究违约责任。

2. 装运保护

标的物须整批完整装运、严禁挑选装货,不得拒提任何标的、不得仅提取优质标的而放弃劣质标的,且不得夹带任何非本次竞价的物资;提货、装运顺序及现场要求均以出卖方安排为准,须按出卖方要求一次性提清本批次全部标的。提货过程中需保护出卖方场地设施,不得造成损坏,否则需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3. 标的确认

本次标的为整批打包处置,标的范围及内容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中选方提货时当场核对确认,确认后视为对本批次标的无异议;物资后续利用、处置需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

4. 费用承担

提货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车、运输、卸车、清理费等)由中选方自行承担。

5. 安全环保管理

中选方提货及履约期间,须严格遵守出卖方安全作业管理规定,全程符合国家及地方环保、安全等法律法规要求:

(1)严禁发生标的物撒漏、污染环境等情形;若因撒漏导致地面、土壤或其他物品污染,中选方须立即采取清理措施,确保污染区域及物品符合环保要求及出卖方标准,相关费用由中选方全额承担。

(2)中选方用于运输标的物的车辆须全部为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厂内非道路移动源须符合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市启动环保响应期间,运输车辆须使用新能源车辆(以**市官方发布的响应通知为准);承运车辆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况、密封性达到安全运输要求,驾驶员须取得有效准驾资格,出卖方有权拒绝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及人员进场。

(3)中选方须遵守出卖方厂区管理规定,定点停放车辆、按规定路线及时速行驶,文明作业并清理作业区域;不得在厂区内擅自切割拆解物资,确需切割的须提前提交方案并经出卖方确认,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

(4)中选方须及时将标的物的运输、利用进展告知出卖方,接受出卖方的合规监督,****物资处置合规凭证。

6. 手续办理

中选方办理合同签订、提货等相关手续时,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若委托他人办理,须出具加盖中选方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权限及期限,受托人需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出卖方有权对上述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

三、数量与结算约定

1. 交易标的

本次标的物为整批打包处置,标的范围以现场实物为准,不做数量增减调整,中选方须一次性完整提清本批次全部标的。

2. 结算价款

本次按批计价,结算价款为本批次约定成交金额,无额外计量调整。

3. 结算开票

中选方按约定支付全部货款后,出卖方应在收到货款及合规结算资料后,向中选方开具符合税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项目与标的物类型一致),开具周期由出卖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统一确定。

4. 付款与保证金

****银行电汇方式付款,须在货物出厂前一次性结清本批次货款;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约定缴纳,待项目全部完成且无违约情形后,由出卖方全额无息退还。

四、违约责任

1. 损失追偿

若因中选方提货、运输、处置行为不合规,或违反出卖方安全环保管理规定,导致出卖方被行政处理或产生其他损失的,出卖方有权向中选方追偿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理金额、滞纳金、律师费、诉讼费、第三方索赔款等)。

2. 一般违约

若中选方出现违约情形(包括但不限于逾期付款、逾期提货、违规操作、提供虚假凭证、装运非约定物资、挑拣标的、拒提部分标的、未按出卖方要求装运提货等),出卖方有权全额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要求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追偿差价损失等)。

3. 逾期提货

若中选方连续3天未按要求提货,或支付货款后未按约定时间提货逾期超过约定期限的,出卖方有权解除合同,不予退还已收货款或按约定收取仓储费,并追究中选方差价损失,同时将其列入诚信档案。

4. 舞弊偷盗

中选方在装运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偷盗出卖方其他物资的,出卖方有权终止合同,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要求按涉案物资双倍价值赔偿,并追究其他相关损失。

五、资格考察

出卖方有权在竞价前,对意向竞买人是否符合本次竞价相关要求、具备相应履约条件等事项开展现场考察。无论是否开展考察,均不构成对竞买人资质的确认或承诺,不免除竞买人对所提交材料真实合规的主体责任,亦不影响出卖方对报名资格的最终审核判定权。经考察不符合本公告约定资格标准、存在虚假承诺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出卖方有权取消其本次竞价资格,不得参与本次报价,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

六、其他约定

1. 咨询联系

出卖方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75****5956;平台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58****0790。黎先生139****1015。

2. 现场踏勘

出卖方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潜在竞价人如需自行踏勘现场、全面查看本批次全部标的物状况,可联系现场踏勘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178****7522;踏勘期间,出卖方不对竞价以外的任何事项作澄清或说明,潜在竞价人参与报价即视为对标的物整体现状、打包处置规则、出卖方现场提货装运要求无异议,后续不得以此为由提出调整、免责、挑拣标的或拒提标的。

3. 条款认可

竞买人参与竞价即视为认可本条款全部内容;须严格遵循既定流程诚信参与,若因自身对规则理解偏差、操作不当等个人原因引发任何状况,相应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本公告约定条款为双方**核心约束,未尽事宜及细化约定将在后续正式合同中明确,与本公告具有同等约束力。

4. 履行期限

本项目履行期限与合同有效期限一致,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5. 合同效力

本竞价**说明与条款要求为项目**的前置参考依据,所列内容为**基础,与正式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最终以双方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

6. 最终解释权

本次竞价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出卖方所有,出现争议时,出卖方将依据相关规则及实际情况进行判定与处理。

7. 交易主体

本次竞****公司组织发布,****公司****公司实行一体化管理,本项目正式合****公司作为签订主体。竞买人参与竞价即视为认可上述主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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