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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专利局****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市创昂智慧****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市**区**东路703号大院29号六层601室
被投诉人1:**省****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体育西路191号B塔603房,B塔604房,B塔605房,B塔606房,B塔607房,B塔608房,B塔609房,B塔610房,B塔611房(仅限办公)
被投诉人2:****专利局****中心
地 址:**省**市**区(中新**知识城)石径四街20号
相关供应商:********公司)
地 址:**市**彩虹大道10号**公馆拉德芳斯首层7卡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公司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年度单价与三年度合计总价不一致,且未按要求填写总价大写,属于重大错漏,应作废标处理。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