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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总局马甸办公区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京师盾(北****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市**区良乡凯旋大街10号7幢主楼201室
被投诉人:****采购中心****中心)
地 址:**市西**西章胡同9号院1号楼一层
当事人:****总局****中心(****总局机关服务局,以下称采购人)
地 址:**市西**三里**路8号
相关供应商:********公司)
地 址:**市**区青年路27号院3号楼305室
四、基本情况
****中心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4,评****公司多项评审因素评审有误;投诉事项2,****公司响应的保安队长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涉嫌提供虚假材料;投诉事项3,****公司针对“同类型项目案例”涉嫌提供虚假材料;投诉事项5,****公司****中心、采购人串通,指定专家评审。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3、4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2部分成立,投诉事项5为无效投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