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现对樟边村横坑排水整治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樟边村横坑排水整治工程
二、招标单位:****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20-****8428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80****6377
三、建设地点:**市**区南村镇樟边村
四、项目概况:对樟边村横坑排水进行升级改造(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划分: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对樟边村横坑排水进行升级改造(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为准)。
3、最高投标限价:175,718.43元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公告发布起止时间、报名起止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1、公告发布起止时间(含本日):2026年5月8日00时00分至2026年5月28日10时00分。
2、报名起止时间(含本日):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13日9时00分至17时30分(工作时间内)。
3、报名地点: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到**省**市**区东环街道东星路95号东星大厦4楼408室。
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清单(电子文档)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单位开具收款收据,售后不退。
4、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6年5月28日 9时 30分;
截止时间:2026年5月28日 10时 00分。标书代写
递交地点:**省**市**区东环街道东星路95号东星大厦4楼408室。
5、开标开始时间:2026年5月28日 10时 00分。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省**市**区东环街道东星路95号东星大厦4楼408室。标书代写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标书代写
7、投标人通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报名指定地点进行投标登记手续。标书代写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报名后通过邮箱方式发到报名联系人联系邮箱。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②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的项目负责人。
根据《****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包括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
根据《****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153号)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包括二级注册临时建造师。
注:①建筑业企业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投标人的资质不在有效期内,资****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投标人需提供经核准延续的相关证明材料;资****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投标人需提供延续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申请回执等可以证明已经办理核准延续手续的相关证明文件),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资质已失效。
③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中标结果将在****网(http://www.****.com/)、**区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平台(https://nclqyj.****.cn/pyqt/#/index)公示。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
联系电话:020-****8428
联系人:冯先生
十五、本公告在****网站(http://www.****.com/)、**区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平台(https://nclqyj.****.cn/pyqt/#/index)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相同渠道发布。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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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