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本次采购人为****,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生态环保部渣土码头水陆联运智能管理平台开发与实施项目采购进行直接采购公示。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渣土码头水陆联运智能管理平台开发与实施。
2.2合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2.3服务地址:**。
三、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及说明
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企业重大商业秘密,不适宜竞争性采购。
四、采购商务情况
4.1结算及支付时间:(1)我司在本协议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向****支付合同金额的60%
(2)我司在智能管理平台上线后30个工作日内向****支付合同金额的30%。
(3)我司在智能管理平台开发完成并经我司验收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向****设计研究院支付合同金额的10%。
4.2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4.3其他情况说明:****为完成服务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试验测定活动的等所有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报酬中,我司不再另行支付。
五、供应商情况说明
供应商单位名称:****。
注册资金:17126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8515。
资信情况:经相关网站查询,实控人无失信记录、近三年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无限制高消费记录;****集团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或者与其关联,经查询经营风险等级低。资信情况良好。
推荐理由:2025年3月15日,**市正式实施修订后的《**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沪府令16号),本次修订重点强调了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管的管理要求,在“产出端”“运输端”“处置端”等重点环节作出了新的制度安排,尤其在“运输端”,要求进一步完善车船运输规范。2025年度,****管理局多次组织会议推进工程渣土一体化运营工作,强调工程渣土全过程流量流向监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目前,交建公司生态环保部渣土消纳项目涵盖中转码头、水路运输、消纳场所等环节的运营管理。为巩固、提升现有市场地位,探索业务模式复制推广的可能性,适度超前配置**,继续拓展渣土市场,生态环保部计划研发“渣土码头水陆联运智能管理平台”,计划通过“数据+图像+AI”的管理手段,解决传统管理模式存在的信息流转不畅、监管覆盖不全、责任追溯困难、“车-船”追溯链路断裂等核心问题,构建科学高效的可追溯管理体系,实现土方消纳全流程的“信息可查、流向可追、责任可究”。
交建公司生态环保部暂无开展水陆联运智能管理平台技术研究的能力,需寻求技术支援。又考虑到技术保密需求,不适宜采用公开方式寻找咨询单位。通过了解,****作为局内单位,有能力协助生态环保部进行水陆联运智能管理平台技术研究与应用。
本次采购情况特殊,符合公司《采购交易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三条:****公司****组织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后可采用直接采购(单一来源)的情形:“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企业重大商业秘密,不适宜竞争性采购”,故通过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与****商定技术**事宜。
六、公示期限
2026年5月7日15时00分至2026年5月10日15时10分。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源
联系地址:**市**区浦东大道2501号
联系电话:193****6331
| 1 | 智能管理平台公示内容.docx |
| 1 | 设备研发及软件开发 | 渣土码头水陆联运智能管理平台开发与实施 | 6% | 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