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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2026年05月07日14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05月11日16时00分00秒
本******开发区港产城融合发展项目(一期)—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施工监理及全过程项目管理(招标项目编号:********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第1包:******开发区港产城融合发展项目(一期)—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施工监理及全过程项目管理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001第1包:******开发区港产城融合发展项目(一期)—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施工监理及全过程项目管理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1 | **** | 46.2万元(人民币) | 合格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止 |
| 2 | **翰林****公司 | 47.0276万元(人民币) | 合格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止 |
| 3 | ****设计院有限公司 | 46.565324万元(人民币) | 合格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止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1 | **** | 王万利 | 中华人民**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8950 |
| 2 | **翰林****公司 | 于希锋 | 中华人民**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5734 |
| 3 | ****设计院有限公司 | 刘春生 | 中华人民**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3008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1 | **** | 响应文件要求 |
| 2 | **翰林****公司 | 响应文件要求 |
| 3 | ****设计院有限公司 | 响应文件要求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对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意或其拒不答复的,请在公示开始之日起10日内向有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
地址:**省**市
联系人:郭成
电话:138****400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张钰溯
电话:155****6668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