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易地技术改造项目-2025-2030年张烟工艺纯水制备设备购置及安装投资类采购三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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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技术改造项目-2025-2030年张烟工艺纯水制备设备购置及安装投资类采购三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易地技术改造项目-2025-2030年张烟工艺纯水制备设备购置及安装投资类采购三次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易地技术改造项目-2025-2030年张烟工艺纯水制备设备购置及安装投资类采购三次。项目建设地点:**省**市**区(张****开发区)荷花路与207国道交汇处东南侧。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省**市**区(张****开发区)荷花路与207国道交汇处东南侧,场址外部交通条件优越,水、电、通讯等设施配套齐全,能够满足施工用水、用电要求。该项目核心处理工艺采用反渗透(RO)技术,利用半透膜的选择透过性,在高压作用下使水分子透过膜,而离子、有机物、微生物等被截留。项目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制丝纯水系统,采用软化+两级反渗透工艺,主要供给制丝车间加工烟丝使用,总产水量≥12m3/h;二是动力纯水系统,采用一级反渗透工艺,主要供给工艺组合空调高压微雾和蒸汽锅炉使用, 总产水量≥42m3/h。采购设备内容:包括纯水制备设备及材料的购置、运输(含二次搬运)、安装调试、水质检测、系统验收以及培训售后等相关服务,并确保该套处理设备出水水质达标。该项目为交钥匙工程,详见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中标人150日历日内完成全部备货。招标人根据施工进度需要,待动力纯水系统和制丝纯水系统符合各自安装入场条件后,分别向中标人发入场安装通知书,中标人接到书面通知后入场安装,各系统安装期限均为90日历日,中标人在安装期限内须完成各系统除调试验收工作外的所有作业内容。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及**省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纯水系统设备性能及出水指标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技术规格:详见“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交货地点:**省**市**区(张****开发区)荷花路与207国道交汇处东南侧,****易地技改项目所在地内指定位置。

2.2 招标范围:包括纯水制备设备及材料的购置、运输(含二次搬运)、安装调试、水质检测、系统验收以及培训售后等相关服务,并确保该套处理设备出水水质达标。该项目为交钥匙工程,详见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2024年度或成立至今(2022****公司),税务系统财务报表。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时间不早于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 标书代写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1****中心“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2)列入烟草行业及******公司、****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列入烟草行业其他直属单位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以及参与本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存在向行业外人员行贿行为的供应商,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3)列入******公司、****失信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4)除上述情形外,参与本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并对此做出承诺。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为 反渗透制水主机 ,核心产品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并提供授权书。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5-08 00:00:00:00至 2026-05-13 00:00:00:00(**时间,下同),登录 **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05-29 08:4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https://szj.****.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根据****服务局****财政厅《关于全面开展远程异地评标的通知》的要求,本项目实施远程异地评标。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向****、****提出,联系人:张建伟;闫先生,联系电话:0313-****530;0313-****318,邮箱:****@163.com; ****@qq.com。地址:张****中心C1座2-38;**市**区钻石北路9号。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市****建设局(招标办)

电话:0313-****930

电子邮箱:****@126.com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不收费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市钻石北路9号 地址: 张****中心C1座2-38
邮编: 075000 邮编: 075000
联系人: 闫垒 项目负责人: 申鸿斌
电话: 0313-****318 项目负责人电话: 0313-****530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qq.com 电子邮件: ****@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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