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26年4月30日—5月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
| 2026-05-07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4月30日—5月6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5月8日-5月15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兼传真:028-****9369 通讯地址:****中心行政审批科(**市**区苏源路400号) 邮编:620020 ** 2026年5月7日 2026年4月30日—5月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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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超精密光学元器件(组件)加工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关于中国石****公司**油田川南****公司吉东1平台试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docx 关于**县重点小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关****填埋场生活垃圾焚烧固化飞灰填埋区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docx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