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赣南师范大学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审批
江西-赣州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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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节能与新能源****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赣发改社会〔2026〕273号


报来《关于报送****节能与新能源****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赣教规划字〔2026〕2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政府****中心出具的《关于****节能与新能源****基地建设项目可研评审的报告》(赣评审字〔2026〕82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学校****基地建设,****学校****大学建设,促进学校内涵式高质量发展,同意建设****节能与新能源****基地建设项目(项目代码:****)。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省**市蓉江新区师大南路1号****蓉江校区内西侧地块,师大西路以东。

三、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用地面积约27885.1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0953.5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产教融合实训楼1栋,地上12层、地下1层,南北分区设置、连廊连通,其中A区20990.65平方米、B区13949.82平方米;设备房1189.08平方米,架空通道232.88平方米,地下室(含人防)4591.1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外场地硬化、绿化等附属工程。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28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15518.78万元,****学校2025-2027年事业收入中安排,并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

六、本项目招标事项,请依法依规遵照本文附件规定执行。

七、请按照文本内节能篇章做好项目节能工作。

八、请按照文******局****分局审核通过的规划总平面图要求推进项目建设。

九、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配置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备设施,****政府性楼堂馆所,杜绝闲置浪费现象。

十、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一、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环评、安全生产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二、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三、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十四、由于本项目建设内容作出较大变更,自本文印发之日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人工****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赣发改社会〔2025〕200号)同时废止。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026年4月30日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节能与新能源****基地建设项目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蓉****建设局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 察







核准

设 计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 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其 他


核准


核准

核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项目单位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项目勘察、设计估算金额分别为67.91万元、98.9万元,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标准,根据项目单位申请,核准不招标,****政府采购程序的,须依法依规办理;其他事项中涉及工程建设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须委托公开招标;建设单位管理费等非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可不招标;不得以任何形式规避招标。

2.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省公共**交易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4〕819号)等规定,须招标的事项应当在统一的公共**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并在**省公共**交易网等规定的公共**交易网站发布招标公告和有关公示。

3.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规定,招标项目需履行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并取得批准后,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投标。招标行为要规范、公平、公正。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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