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区基层公务出行新能源汽车租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三、入围供应商名称、地址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成交(中标)费率 |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费率 |
| **** | **省****社区服务中心**创新院3号楼210-212室 | 68% | 61.2% |
| ****公司 | ****开发区紫蓬路1325号 | 66% | 66% |
四、最高入围价格或者最低入围分值
最高入围价格:费率68.00%
五、入围供应商及入围产品、服务情况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标准 | 入围费率 |
| 1 | **** | **市**区基层公务出行新能源汽车租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为**区各部门和所属单位(含镇、办事处)、园区提供新能源汽车租赁服务,最终租赁车辆以实际任务量为准 | 供应商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自觉维护用车单位的利益,全面履行投标响应和承诺,优先服务用车单位,确保服务质量 | 68% |
| 2 | ****公司 | **市**区基层公务出行新能源汽车租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为**区各部门和所属单位(含镇、办事处)、园区提供新能源汽车租赁服务,最终租赁车辆以实际任务量为准 | 供应商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自觉维护用车单位的利益,全面履行投标响应和承诺,优先服务用车单位,确保服务质量 | 66%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六、评审专家名单:何朝柱(组长)、刘蓉、冯颖、谢正婷、杨靖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代理协议执行;金额:14000元/家。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入围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邮箱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区三八街道瑞禧台小区10号楼501室,联系电话:186****9000。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胜利路636 号 (区政府院内)
联系方式:葛主任、136****22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三八街道瑞禧台小区10号楼501室
联系方式:186****9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工
电话:186****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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