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我单位现有罚没电动自行车一批(部分无电池,标的具体数量、现状以现场查验为准),需委托具备合法资质的拍卖机构对该批资产进行公开拍卖处置。本次拍卖机构选定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省罚没物品处置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采用竞争方式从合格报名机构中确定中标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次处置标的为罚没电动自行车一批(部分电池缺失,存在标的瑕疵,竞买人需自行现场查验确认,拍卖机构需如实向竞买人披露标的全部瑕疵信息);拍卖方式为公开拍卖,处置目标为实现罚没财物价值最大化。
二、资质要求(报名机构需同时满足)
1. 持有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2. 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拍卖业务;
3. 拥有至少1名在本单位注册、持有有效《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的拍卖师;
4. 近3年无拍卖行业监管部门行政处罚记录、****机关生效违法裁判记录。
三、报名需提交材料
1. 本次项目报名登记表(由我单位提供,现场领取或联系获取);
2. 资质要求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含证书、执照、拍卖师注册证明、无违法违规承诺函等);
3. 拍卖服务方案(含拍卖流程规划、宣传推广方式、竞买人招募计划、瑕疵披露措施等核心内容)。
四、报名相关事宜
1. 报名时间: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12日(法定工作日9: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 报名地点:****市场监管局永青办公区;
3. 联系人及电话:段祥古 0635-****912。
五、比选方式
根据资质、业绩、方案、信用、报价等条件,择优选择确定。
六、拍卖服务核心约定
1. 拍卖服务费:按实际拍卖成交总额的不超过5%计取(固定比例,无额外费用);
2. 保留价:由我单位结合标的现状依法核定,拍卖机构需按核定保留价组织拍卖,不得擅自调整;
3. 流拍处置:若首次拍卖流拍,由我单位依法重新核定保留价,中标机构需继续配合组织二次拍卖,二次拍卖仍流拍的,按《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置,二次拍卖不额外计取服务费;
4. 拍卖时限:中标机构需在收到委托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本次标的的公开拍卖工作;
5. 款项收缴:拍卖成交后,中标机构需在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足额划转至我单位指定账户,不得截留、拖延。
七、其他要求
1. 报名机构提交的所有材料均需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立即取消报名及中标资格,且列入我单位**黑名单,永久禁止参与后续相关项目;
2. 中标机构需严格按照《拍卖法》及本公告约定开展拍卖活动,因拍卖机构操作不当导致标的处置失败、产生法律纠纷或造成我单位损失的,由中标机构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 本次项目不收取报名及履约保证金,拍卖过程中产生的宣传、场地等相关费用由中标机构自行承担;
4.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负责解释,与相关法律法规冲突的,以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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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