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汽车零部件绿色环保表面处理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7日—5月12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生态环境局****管理科。
联系电话:0563-****447
地 址:****中心****环境局窗口
项目名称:汽车零部件绿色环保表面处理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开发区电镀产业园
建设单位:****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荣一****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汽车零部件绿色环保表面处理****经济开发区电镀产业园,****管委会于2024年12月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本项目租赁****公司29号厂房101车间,建设1条挂镀锌镍线、1条挂镀锌铁线、1条滚镀锌镍锌铁线,配套相关公辅、储运、环保设施,建成后形成年产挂镀锌镍合金件16.2万m2,挂镀锌铁合金件10万m2,滚镀锌铁锌镍混合件6.2万m2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废气:按《报告书》要求,对各类生产废气进行收集处理,提高收集效率,确保废气排放满足相关排放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气筒,并按要求设置监测采样口。对挂镀锌镍线、挂镀锌铁线、滚镀锌镍锌铁线强化封闭措施,产生的酸性废气采用槽边侧吸+顶部集气收集,分别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中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
废水:按照“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完善各类废水收集处理方案,强化节水措施。按《报告书》要求,对生产废水按照前处理废水、含镍废水、含铬废水进行分类收集,通过独立专用管道排****处理中心(******公司)进行分质处理(本项目生产废水预测产生量为57.46t/d),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966—2024)相****处理厂接管要求后纳管排****处理厂。****园区管网单独收集后排****处理厂。厂区应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对生产车间、污水管线、化学品仓库、危废暂存间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各区域防渗系数应达到相应要求,并保留完备的防渗工程施工影像及相关材料。
固体废物:对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实施分类收集贮存,规范利用处置,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按《报告书》要求采取减振、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排放限值。
环境风险:按《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依托电镀产业园的环境风险应急设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配备相应的应急设施和物资,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风险防控工作纳入项目建设“三同时”管理。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