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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号(号) | 202****4898 |
| 项目名称 | ****(二次迁改扩建) |
| 建设地点 | **省**市桥头镇华厦三路12号2号楼602室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原位于**市黄江****中心坐标:北纬22°55'47.25",东经114°2'1.41"),占地面积13000m2,建筑面积8000m2,总投资500万元,年产按摩器360万个。 建设单位于2014年11月委托****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4年12月18****环境保护局黄江分局审批同意,批复文号:东黄环建〔2014〕S20-761号,2015年5月26****环境保护局黄江分局的环保验收,验收文号:东黄环验〔2015〕Y20-109号,2020年6月15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 2020年12月委托******公司编制了《****(迁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年3月15****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批复文号:东环建〔2021〕988号,2015年5月26****生态环境局的环保验收,验收文号:东黄环验〔2015〕Y20-109号,2025年6月15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变更登记,登记编号:****。 现由于生产需要,****(建设单位)拟进行二次迁改扩建(简称“本项目”),二次迁改扩建内容如下: 1、建设地址由“**省**市大朗镇沙步沙园路83号”搬迁至“**省**市桥头镇华厦三路12号2号楼602室”。 2、建筑面积由1632.3m2增至1900m2。 3、二次迁改扩建后取消按摩器生产和模具加工,水族产品由6万个/年减少至2万个/年,新增过滤棉组件300万个/年。(详见表2-1) 4、调整原辅料用量,详见表2-3;调整生产设备,详见表2-4。 5、有机废气治理工艺由“单级活性炭吸附”升级为“二级活性炭吸附”。 6、员工人数由180人减少至20人。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灌胶、封装、超声波熔接、包装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送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1),排气筒高度35m; 2.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东****处理厂处理。 3.噪声:合理布局、减震、墙体隔声等。 4.固废:一般固体废物:设置1个1.8m2的一般固体废物仓库,暂存一般固体废物,****公司回收处理。 危险废物:设置1个1.8m2的危险废物仓库,暂存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后定期交给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郑重承诺将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
| 公示时间 | 2026-05-07 |
| 联系人 | ****环境局桥头分局 |
| 联系电话 | 0769-****3755 |
| 通讯地址 | ******中心C座8楼 |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呈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