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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我局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明确各个部门及单位的职责,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招标单位由局党组会议议定,全权负责该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
二、招标代理机****政府采购或内控招标或询价确定,承担招标代理合同中委托事项的全部责任;
三、招标单位人员和代理机构人员应该认真学习、熟悉《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招标、投标、评标、中标过程中的相关规定;
四、招标单位遇到问题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解决,本单位无法解决的问题尽快上报局分管领导直至局长及时解决;
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招标单位及时邀请我局招标组和监察组进行监督管理,接受他们的监管;
六、****审批局推送过来的公开招标项目及时、全面地进行监管,依法查处招标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监察组要对相关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及时、全面的监管;
七、各个部门及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应该遵纪守法、保持廉洁自律,对各自工作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