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财政项目(农业产业强镇)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规定和国家审计署审计反馈意见指出问题的整改要求,马市镇产业强镇二期项目需要变更。经调研筛选、资质审核及实地考察,我局对原上报的产业强镇项目二期实施主体进行了调整,农业局党政会议已同意该项目变更,项目调整内容如下:
一、经营主体变更
由原来的三个实施主体即**汪陂途****公司、******公司、******公司调整为两个实施主体实施两个子项目,即******公司的**乌鸡生态养殖、**佰联景源****公司的泰****基地二期。
二、子项目变更
(一)因“****乌鸡肽口服液生产线”和“**乌鸡标准化商品鸡养殖”2个项目建设地点不在镇域范围内,不符合规定,上述两个子项目拟变更为“泰****基地二期”1个子项目,由**佰联景源****公司实施。
(二)“**乌鸡生态(林下)养殖及产业融合”项目因******公司资金短缺、技术人员缺乏等原因无法实施,自愿申请放弃。经前期考察,******公司在资金、选址、环保、内容建设等方面具备实施产业强镇项目的条件,拟将“**乌鸡生态(林下)养殖及产业融合项目”变更为“**乌鸡生态养殖项目”,由******公司实施。
(三)因子项目、建设主体和建设地点变更,原有项目部分建设内容与建设主体不配套,拟对建设内容作相应变更和细化。(详见附件1)
现将以上变更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5月7日至5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办公室****中心1011室****办公室)反映,电话:0796-****407.
附件:1.马市镇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强镇建设二期项目调整表
2.变更调整后二期项目资金使用表(700万元)
****
2026 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