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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321MA5NER5D52 | 建设单位法人:管国英 |
| 莫阳珍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县 |
| ****市**县白沙镇**街 224 号(白沙**街白沙农械厂仓库) |
| ********酒店布草 70 万套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O8030-O8030-洗染服务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县 白沙镇**街 224 号(白沙**街白沙农械厂仓库) |
| 经度:110.41729 纬度: 24.81877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1-24 |
| 朔环审表〔2024〕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321MA5NER5D52001Z |
| 2025-05-1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10 |
| 4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321MA5NER5D5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321MA5NER5D52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4********1178056 | 竣工时间:2019-03-13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2-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3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06975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拟建项目位于**市**县白沙镇**街224号,地理坐标北纬24°498.101”,东经110°252.590”,属**项目,项目代码: ****。本项目租用白沙**街白沙农械厂闲置仓库建设,占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项目在租赁仓库内设置分拣区、洗涤区、烘干区、折叠打包区、办公区、生活区、锅炉区等,****酒店床单被套枕套的洗涤、烘干和折叠打包线,同时配套建设锅炉区辅助工程、环保工程以及水电管线布设公用工程等。项目****酒店布草70 万套。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8万元。 | 实际建设情况:****于**市**县白沙镇**街224号(白沙**街白沙农械厂仓库)建设********酒店布草70万套建设项目。项目中心位置为东经110°25′2.590″,北纬 24°49′8.101″。项目于2018年8月开始建设,2019年3月建成进行试生产,项目租用现有白沙**街白沙农械厂闲置仓库建设,主要在租赁仓库内设置分拣区、洗涤区、烘干区、折叠打包区、办公区、生活区、锅炉区等,****酒店床单被套枕套的洗涤、烘干和折叠打包线,同时配套建设锅炉区辅助工程、环保工程以及水电管线布设公用工程等,不涉及土建工程。项目实际总投资1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 |
| 总投资及环保投资增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分拣,洗涤(预洗、主洗、过水、中脱、中和、高脱),烘干,烫平,折叠,打包出货。 | 实际建设情况:分拣,洗涤(预洗、主洗、过水、中脱、中和、高脱),烘干,烫平,折叠,打包出货。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营运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排入市政管网最终纳入****处理厂处理。营运期锅炉蒸汽冷凝水冷凝后回用;洗涤废水、锅炉排水、纯水制备硬水经厂内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控制项目限值B级标准,排入市政管网最终纳入****处理厂处理。生产过程中污水处理设施发生故障,须将出水阀关闭,严禁生产废水直接排放。 2、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落实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项目建设锅炉规格为2t/h,锅炉燃料为生物质颗粒,锅炉配套冷凝水回收系统,产生的废气采用水膜除尘器处理设施进行处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参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17-2014)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的燃煤锅炉相关标准执行。****处理站产生的异味,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关于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有关规定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营运期应采取隔声降噪、合理安排工序、避开午间晚间特殊时段生产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排放限值。 4、营运期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有关规定。包装废弃物收集后定期外售;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用罐车进行抽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转运,不得随意丢弃。 | 实际建设情况:1、项目已实施雨污分流。生活污水与生产废水一起经厂内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控制项目限值B级标准,排入市政管网最终纳入****处理厂处理。锅炉蒸汽冷凝水冷凝后回用,不排放。 2、项目锅炉为2.1t/h,一用一备,锅炉燃料为生物质颗粒,锅炉废气经“布袋除尘+水膜除尘 ”治理设备处理后通过30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污水站采用加盖及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产生的恶臭气味得到有效控制。 验收监测期间,锅炉废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17-2014)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的燃煤锅炉相关标准。厂界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3、项目施工仅为室内的装修和设备安装,产生的噪声较小,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且施工期间未发生污染投诉事件。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安装减震垫,且只在白天进行生产,夜间不生产。经监测可知,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排放限值。本项目设备噪声对敏感点环境影响较小。 4、项目产生的原辅料包装袋(瓶、桶)全部收集后出售给废旧回收单位。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用罐车进行抽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锅炉改为2.1t,一用一备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已完成备案手续,备案号为450321-2024-0004-2。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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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控制项目限值B级标准 | 已建成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 废水总排口监测2天,每天两次,监测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色度、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动植物油类 |
| 1 | 布袋除尘器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 1中的恶臭污染物新改扩建二级标准的要求、(GB 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限值的要求 | 在生物质锅炉旁安装一套布袋除尘器 | 生物质锅炉废气处理后,监测2天,每天3次,监测因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厂界上风向1个对照点,下风向3个监控点,监测2天每天4次,监测因子臭气浓度。 |
| 1 | 减震垫,厂房隔音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2类、4类标准限值。 | 设备安装减震垫,厂房封闭隔音 | 厂界四周,监测2天,每天昼夜各1次。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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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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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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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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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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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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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