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生态文化暨政务服务标识改造项目
三、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畅园小区西2幢2单元14层1401a;
成交金额:187,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服务标准 |
| ****生态文化暨政务服务标识改造项目 | 以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展示与政务服务提质为核心,完成****生态文化及政务服务标识系统全面改造,****机关形象、强化生态文化传播、提升政务服务辨识度与公信力,打造生态特色鲜明、服务规范高效、践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品牌形象,保障政务服务标准化、文化宣传常态化、形象展示一体化。 | 供应商须建立高效的项目响应机制,配备专人负责对接,确保需求沟通、方案调整、进度反馈等环节在24小时内响应。设计阶段须于合同签订后5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方案,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10日内完成深化设计及样品制作,样品验收合格后15日内完成全部成品制作及现场安装。安装过程中须采取错峰施工措施,****机关正常办公秩序的影响,每日施工时间严格限定在非工作高峰时段,现场作业须做到工完场清、安全有序。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全部设计、制作、运输、安装及调试工作,确保标识系统按期投入使用。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须提前书面征得采购人同意,且延期不得超过10日。 | 符合国家、省生态文化与政务服务规范。 |
五、评审专家名单:俞悦、黄姝、张松浩(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以本项目成交价为计费基数,参照下表中服务类收费标准计算后,由成交人向****交纳。
收费金额:2817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小微企业:是;
(2)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6.42分;评审价格:¥187,800.00元。
(3)请成交供应商尽快到****办理领取成交通知书等有关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广福路1002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0871-****07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中心B座15楼)
联系方式:李波琼、程吉鹏、闫梅、曾桂华、赵德武、曹魁(0871)****85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波琼、程吉鹏、闫梅、曾桂华、赵德武、曹魁
电话:(0871)****8509
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