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美镇社头村年度工作所需机械设备承包项目(二次),比选人为****,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委托的比选代理机构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比选。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角美镇社头村年度工作所需机械设备承包项目(二次)。
1.2比选人:****。
1.3项目地点:****镇社头村。
1.4项目规模:本项目预算金额为97000元。
1.5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用于该项目所需机械设备及操作人员、车辆及驾驶员、清理工人等。具体清单如下:
| 序号 | 名称 | 预算单价(含税) |
| 1 | 农用运输车 | 每辆100元/趟 |
| 2 | 轮式挖掘机100型 | 每台220元/小时 |
| 3 | 人工 | 每人100元/天 |
1.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实际金额达到预算金额即自动终止合同。
二、服务要求
2.1、中选人在服务过程中需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制度、施工规范等有关规定。如中选人在服务期限内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制度,发生安全事故、违法违纪的,由中选人负全部责任。
2.2、为本项目提供的车辆上所配备的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谨慎驾驶,确保安全。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中选人承担,驾驶员应严格按照比选人调度提供服务,服从比选人制定的计划并作出相应的安排。在服务期间,中选人不得擅自调整使用不符合本比选文件规定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车辆及机械设备。
2.3、为本项目提供机械设备所配备的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4、为本项目提供所需车辆、机械设备应具有所有权或合法使用权且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安全标准,设备性能良好、配件齐全,满足项目作业要求。
2.5、进场前中选人应按为本项目所涉及车辆、机械及人员办理投保,保险费用在报价中考虑,比选人不另行支付。中选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相关费用已含在参选总价中,由中选人承担。中选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或未能使保险持续有效的,则比选人可代为办理,所需费用由中选人承担。中选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导致未能得到足额赔偿的,由中选人负责补足。比选人变更除工伤保险之外的保险合同时,应事先征得中选人同意;中选人变更除工伤保险之外的保险合同时,应事先征得比选人同意。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根据建市[2017]241 号文及相关文件规定,施工企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3.4、企业及负责人在参加比选活动前一年内,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违规受到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无因弄虚作假骗取比选资格;
3.5、企业在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企业及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行为,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3.6、参选人参与比选时需提供近三年内参选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3.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选人,不得参加比选。参选人应在提交比选申请书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参选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参选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加急标书代写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比选文件规定。
四、比选方式及最高限价:
4.1比选方式:公开比选;评审办法:经评审最低中选法。
4.2本项目最高限价:折扣率100%。本项目采用统一折扣率报价形式,参选人在投标时仅填报折扣率,结算时以实际工作量*各项预算单价*中选折扣率。参选人的报价高于比选人最高限价的,视为不响应比选文件,按废选处理。
五、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参选人请于2026年05月08日至2026年05月13日(不含节假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到****(地址:**台商投资区角美镇领秀御园9-D104)代理部办理相关资料,每份售价200元整,售后不退,若需邮购,请自行与代理机构联系,邮费自付。
六、比选保证金
6.1 比选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6年05月15日11:00前。
6.2 比选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仟玖佰元整(¥1900元)。
七、比选活动时间:
7.1比选时间:2026年05月15日14:30时。
7.2比选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5日14:30时(比选申请文件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加急标书代写
7.3比选地点:****政府(**省**市**区锦霞路25号)4楼415招投标室。
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
地址:****镇社头村
联系人:康先生
联系电话:199 0695 5166
代理机构:****
地址:**台商投资区角美镇领秀御园9-D104
联系人:小钟
联系电话:0596-****100
比选人:****
代理机构:****
2026年 05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