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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1(**市****村委会猪肝坪地块固体废物处置项目):
| **** | ****村委会黄泥塘地段 | 5,460,000.00元 |
合同包1(**市****村委会猪肝坪地块固体废物处置项目):
服务类(****)
| 1-1 | 无害固体废物处理服务 | **市****村委会猪肝坪地块固体废物处置项目(二次)无害固体废物处理服务 | ①固体废物开挖、处置、清运、装卸、设备作业工具、员工着装、员工工资、加班工资、工伤、养老、失业、医疗保险,水电、垃圾清运、企业管理、各类税金以及企业利润等相关费用;②本合同价款为固定总价包干,在合同约定风险范围内,不随市场价格波动、工程量增减、政策调整等因素变化。结算以合同总价为准。③如遇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等采购人启动应急预案,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4)供应商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非本项目要求的其它内容除外)。 | (1)本项目每个区域固废开挖完成后,由处置效果评估单位对底层土壤进行采样检测,由环境监理单位监督采样过程,由于地块历史和现状均为农用地,优先以《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风险筛选值作为评价标准,《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无相关评价标准的参数,参考《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若土壤污染物浓度符合相关标准,则该区域开挖完成;若检测不达标,继续深挖清理,直至检测达标;开挖完成后的基坑及时可采用干净黄土回填平整,做好场地防渗处理,防止雨水下渗污染地下水;回填过程中同步恢复场地雨水导排系统,确保排水畅通。 (2)固体废物处置项目完成后由采购人委托处置效果评估单位开展处置效果评估,达到处置效果视为验收合格;若未达到处置效果,则应开展补充处置工作,直至达到处置效果为止。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现场开挖清运工作,现场开挖清运完成后90日内完成处置工作。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现场开挖清运工作,现场开挖清运完成后90日内完成处置工作。 |
张立宇(采购人代表)、何颖然、薛保铭、徐炬流、梁燕芬
| 1 | **市****村委会猪肝坪地块固体废物处置项目 | 4.4163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合同包1(**市****村委会猪肝坪地块固体废物处置项目):
| **** | 通过 | 通过 | 45.90 | 25.00 | 10.00 | 80.90 | 1 | 1 |
| **市****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3.10 | 0.00 | 9.87 | 42.97 | 2 | |
| ****集团****公司****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7.00 | 0.00 | 9.90 | 36.90 | 3 |
名 称:****
地 址:**市**区明城镇明六路3号
联系方式:0757-****19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市**区**市**区荷城街道荷富路880号之22****商铺
联系方式:183****770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83****7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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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