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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申请**县稻谷原粮标准仓与低温冷藏库项目立项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县的粮食储备和流通,提高**县的防灾应急能力、确保粮食安全,稳定粮食市场和社会稳定提供保障,原则同意建设**县稻谷原粮标准仓与低温冷藏库项目。
二、项目名称:**县稻谷原粮标准仓与低温冷藏库项目。
三、项目代码:****
四、项目业主:****。
五、建设地点:**市**县寺村镇横桥村村民委杨梅村。
六、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建设稻谷原粮标准仓与低温冷藏库一座,单栋占地面积980.35㎡,总建筑面积1948.35㎡,计容建筑面积2904.00㎡。
七、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695.5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56.4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4.34万元,基本预备费34.79万元。资金来源为乡村**衔接资金。
请据此批复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合理论证测算项目建设规模,在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须进一步细化明确项目建设资金构成和年度投资计划安排,以及落实项目建设用地和节能审查等相关手续。
****改革局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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