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财政局关于铜陵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服务中心第三方服务参与医保基金监管项目(二次)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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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服务中心第三方服务参与医保基金监管项目(二次)

三、采购日期:2026-03-02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中国人民****公司****公司

地址:**市**区****中心42层

被投诉人 1 :**市****服务中心
地址:**市**区**大道鑫冠大厦12楼

被投诉人 2 :**宏嘉****公司
地址:**市**区锦湖园2****服务站3楼

相关供应商:****
地址:**市**区三里庵街道长**路315号1-3层东部

五、基本情况

**市****服务中心第三方服务参与医保基金监管项目(二次)(项目编号:****),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为80万元。被投诉人于2026年3月2日发布采购公告,3月16日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投诉人于2026年3月16日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被投诉人于3月23日作出回复。2026年3月27日收到中国人民****公司****公司的投诉书。投诉事项:成交商****提供的业绩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不应得分。评审流程未遵循“客观、公正、审慎”原则,评分结果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采购人质疑回复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法规不当、擅自扩大评审标准解释范围,存在明显的主观判定和违规情形,其作出的“质疑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成交结果有效”的结论依法不能成立。投诉诉求:依法撤****公司的成交结果;重新组织专家对本项目进行合规、客观评审;请求核查评审过程中是否存在评分违规情形;责令被投诉人就本次投诉处理结果出具书面答复,并明确载明处理依据及相关法律条文。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规定,驳回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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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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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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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财政局关于铜陵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服务中心第三方服务参与医保基金监管项目(二次)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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