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及资产评估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股权及资产评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股权及资产评估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项目概况:①对****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进行评估,包括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流动负债等。②****集团****公司资产进行资产价值评估。
2.4服务期: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首年服务期满后,根据服务情况综合评估,服务质量达标、满足工作需求的,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单项资产评估时间不超过 10 个工作日。
2.5服务地点:招标单位指定地点。
2.6最高投标限价:参照黑价联201092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50%计取。
2.7质量标准:符合合格标准。
2.8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股权及资产评估。
2.9付款方式:评估费用在乙方完成单项的资产或股权评估工作,向甲方提交正式报告书并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一次性付清服务费, 未开具发票前,委托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构成违约,开具发票的行为不作为承包方已完成合同义务的依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为通过省级(含)以上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提供已备案的证明材料。
3.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对应资格证书及在职证明材料。
3.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项****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公布的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3.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3年05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均无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6年05月07日到2026年05月12日,每日9时至16时(**时间,节假日除外。)
4.2地点****(**省**市群力新区**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获取招标文件
4.3方式:拟参加本项目竞谈的潜在供应商,请于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到****(**省**市群力新区**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获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180****7349、(招标三部),联系人:吕女士、徐女士,逾期不予受理。
文件售价500元/包。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银行转账(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出示交款凭证在以上报名地点领取招标文件。
银行账号如下:
(1)账户名称:****
(2)开户行:****银行龙兴支行
(3)账 号:180********462794
(4)财务电话:0451-****3655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27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省**市群力新区**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十六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6.1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7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6.2开标地点:****(**省**市群力新区**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十六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七、其他
7.1服务商应对所登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
7.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及联动机制名单进行查询,对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7.3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4本招标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7.5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发布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cn/)上同时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相关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群力新区**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
邮 编:150030
联 系 人:吕女士、徐女士
电 话:****998787-3(招标三部) 180****7349
授权电子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