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零一汽车评估服务项目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4月2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零一汽车评估服务项目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1. 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中
| 团队人员 |
1. 资产评估师人数≥3名:基础得3分,不足3名不得分;每增加一名,增加0.5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2. **省内注册资产评估师≥3名:基础得3分,不足3名不得分;每增加一名,增加0.5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3.本项人员不可外聘。 注: 1.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派项目组人员名单;标书代写 2.同一人员具备多个证书的,不可重复计分; 3.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上述人员自2025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组成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上述人员的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标书代写 |
0-10分 |
现变更为:
| 团队人员 |
1.资产评估师人数≥3名:基础得4分,不足3名不得分;每增加一名,增加2分,本小项最高得10分; 2.本项人员不可外聘。 注: 1.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派项目组人员名单;标书代写 2.同一人员具备多个证书的,不可重复计分; 3.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上述人员自2025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组成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上述人员的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标书代写 |
0-10分 |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 址:**市经开区**路与繁华****中心B2栋
联系人:鲍经理
电 话:152****989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新区**路2588号六楼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551-****3261、****3831
2026年5月7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5月07日
附件: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