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公司产业入园拓展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审批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公司产业入园拓展升级项目位于**省**市****新材料产业园。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5万吨/年离子膜烧碱(原有5万吨/年产能搬迁及副产氢气)、3万吨/年ADC发泡剂(含配套3.3万吨/年联二脲、副产8.7万吨/年十水碳酸钠)、60t/h废水处理(含副产氨和副产盐装置)、1万吨/年盐酸、2万吨/年液氯、1万吨/年次氯酸钠、3万吨/年过碳酸钠、1500万Nm3/年氢气提纯和充装、9.2万吨/年低碳脂肪胺(含3万吨/年乙胺、3万吨/年异丙胺、3万吨/年丁胺、0.2万吨/年二异丙基乙胺)等生产装置,并配套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该项目总投资124503.9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360万元,占总投资的5.91%。
根据**省金皇****公司对该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专家评审意见和复审意见,在全面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工艺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在项目建设与生产管理中,你公司应认真对照并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防护距离。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项目防护距离为烧碱装置、盐酸合成及吸收车间、丙类仓库一、水合肼厂房、缩合厂房、氧化厂房、干燥厂房、高盐废水治理车间、乙胺装置、异丙胺装置、二异丙基乙胺装置、丁胺装置、灌装站、****处理站、****处理站、****处理站、酸碱罐组、氨水储罐、汽车装卸站外延50m,过碳酸钠厂房外延100m的包络范围。以上范围内不得规划、建设居住区、****学校等对环境敏感的保护目标。
(二)大气污染防治。本项目应进一步优化生产工艺,优选大气污染物处理设备,加强精细化管理,采取有效防控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的产生,并确保各类生产废气的收集、处理和达标排放,各类废气排气筒应满足相应的排放速率要求和监测采样条件。
(三)水污染防治。项目应按照“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配套相应的废水收集及处理设施,污水管道采取明管化建设。厂区共设置三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站用于处理脂肪胺装置生产废水及该地块所有公辅设施废水,处理规模为350t/d,采用“催化氧化+沉淀+厌氧+两段A/O+沉淀”处理工艺;****处理站用于处理烧碱装置生产废水、过碳酸钠装置生产废水及该地块所有公辅设施废水,总处理规模为650t/d,采用“气浮+过滤+超滤+反渗透”处理工艺;****处理站用于处理ADC装置、高盐废水治理装置生产废水及该地块所有公辅设施废水,处理规模为2200t/d,采用“中和+气浮+芬顿+A/O+沉淀”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污水与清净废水合并排****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四)噪声污染防治。优化厂区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布设,且应设在密闭厂房内;优选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管道等采用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加强运营期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削减噪声强度确保噪声厂界达标。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应遵循“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严格落实固体(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暂存和处置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做好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落实分区防渗要求,建立事故废水三级防控体系,规范设置装置区围堰及储罐区防火堤;地块一配套建设不小于4800m3的事故应急池和3070m3的初期雨水池,地块二配套建设不小于2800m3的事故应急池用于收集地块二及地块三的事故废水和2200m3的初期雨水池,地块三配套建设1800m3的初期雨水池。企业还应做好设备调试期间的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日常环境应急演练,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减缓措施与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政府间的风险应急联动机制。
(七)其他要求。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相关要求执行。企业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要求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贮存场所等,污水排放口规范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做好污染源排放的跟踪、监测、管理;在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按照环境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做好环境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项目运营期必须严格执行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确保项目实施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核定的指标内。根据环评报告,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55.740t/a、氨氮5.574t/a、氮氧化物3.600t/a,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应依法获得后方可投入生产。
四、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实行清洁生产,企业生产前应依法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及时按要求组织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项目生产前****生态环境局及我局,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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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