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无人机系统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四、报价要求”调整如下:
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和分项报价相结合的报价方式,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的各项费用,采购人后期不再追加任何其他费用,请投标人谨慎报价。投标人的各项货物投标单价报价不得超过该货物的最高单价限价,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 序号 |
设备 |
数量 |
货物单价限价(万元) |
货物总价限价(万元) |
| 1 |
无人机 |
4 |
38.5 |
154 |
| 2 |
正射相机 |
4 |
6.6 |
26.4 |
| 3 |
五镜头倾斜摄影相机 |
1 |
29.7 |
29.7 |
| 4 |
机载激光雷达 |
1 |
44 |
44 |
| 5 |
高光谱相机 |
1 |
45 |
45 |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五、其他要求”新增如下内容:
“7、采购需求及部分要求补充:
(1)本次采购主要用于全省航空航天遥感数据统筹获取工程中全省航空影像数据采集任务,采集获取并处理的航摄影像数据主要作为全省基础测绘的底图使用。
(2)本单位为省级财政预算单位,承担部分“省级基础测绘设施项目”的实施,本次设备采购为满足全省航空航天遥感数据统筹获取工程,因此采购设备需满足基础测绘生产、数据保密、安全生产、培训及售后保障等多方面要求。针对全省航空航天遥感数据统筹获取工程项目需要,供应商所投产品应为性能稳定的产品。
(3)由于本次采购设备主要用于航空摄影测量数据采集任务,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因此供应商所投设备应满足航空摄影测量需要,且需通过20天设备全地形飞行性能测试,因测绘生产任务较紧,4台无人机同时进行飞行测试验收,每台无人机需提供充足的配套飞行操控及培训人员。采购的设备间需相互集成并可协同工作,供应商应具有较强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能力,售后服务保障措施有力,应急响应迅速,能够保障本年度全省航空航天遥感数据统筹获取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供货安装调试及技术培训方案”评分标准调整如下:
| 供货安装调试及技术培训方案 |
1.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制定供货安装调试方案,方案应包含设备的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等设计、安装、系统集成等,****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分: (1)设备的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等设计完善,安装、系统集成方案细致,得5分; (2)设备的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等设计较为完善,安装、系统集成方案比较细致,得3分; (3)设备的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等设计较为简单,安装、系统集成方案较为粗略,得1分; (4)方案差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2.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制定技术培训方案,****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分: (1)供应商具有全面的无人机培训能力,设计的培训课程能覆盖无人机安全可靠飞行的各个方面得2分; (2)供应商具有基本的无人机培训能力,设计的培训课程能部分覆盖无人机安全可靠飞行的各个方面得1分; (3)供应商无无人机培训能力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0-7分 |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人履约能力”评分标准中删除“2、投标人具有《民用无人机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的,得2分(须提供民航局官网UOM系统信息查询截图);”评分要求,“投标人履约能力”分值范围调整为“0-5分”。
5.本项目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修改为:2026年05月25日11点00分;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修改为:**市**新区**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大道与**路**)2楼2号开标室。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6年05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标书代写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龙河路2号
联系方式:0551-****36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方式:0551-****3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3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