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县2025年天然林保护修复(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县2025年天然林保护修复(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施工 | ||
| 标段(包)名称 | **县2025年天然林保护修复(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施工(第二标段) | ||
| 公示名称 | **县2025年天然林保护修复(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施工(第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6年04月29日 |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6年04月29日13:00。 (二)评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1号评标室。 ****委员会组成: 1、招标人代表1人; 2、评标专家4人,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业为林业工程;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 (五)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企业共4家,名单如下: ******公司、**市****公司、广****公司、****。 (六)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款初步评审标准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4家投标单位均通过初步评审。 (七)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八)废标情况:无。 (九)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经过严格细致的评审和评比,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以下三位中标候选人(不公布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分数及排名):******公司、广****公司、****。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6年04月29日16:00。 (二)定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定标室。 ****委员会组成:5人,分别是1位招标人代表以及4位从符合相****委员会成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的定标委员。 (四)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 (五)定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下浮率:0.70%。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投标报价下浮率:0.80%。 第三中标候选人:广****公司;投标报价下浮率:0.35%。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下浮率:0.70% | ||
| 质量承诺 | 合格(工程质量达到作业设计要求) | 工期 | 签订合同开工后240日历天完成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冯义龙 |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 林业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220****143777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1、公司具有造林绿化施工乙级资质; 2、派驻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具有林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及开标当月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 | |
| 业绩情况 |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
| 投标报价 | 报价下浮率:0.80% | ||
| 质量标准 | 合格(工程质量达到作业设计要求) | 工期 | 签订合同开工后240日历天完成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赵刚 | 资质资格 | 林业工程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0024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条件 | 1、公司具有造林绿化施工丙级资质; 2、派驻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工程师职称及开标当月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 | |
| 业绩情况 |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广****公司 |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下浮率:0.35% | ||
| 质量标准 | 合格(工程质量达到作业设计要求) | 工期 | 签订合同开工后240日历天完成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张桂明 | 资质条件 | 林业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230****223504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1、公司具有造林绿化施工乙级资质; 2、派驻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具有林业工程师职称及开标当月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 | |
| 业绩情况 | / | ||
| 异议受理部门 | **** | 联系地址 | **市**县**街道银基鞋**路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罗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2-****298 |
| 招标投标 监督部门 | ****林业局 | 联系电话 | 0752-****372 |
| 联系地址 | **市**县**街道银基鞋**路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5月7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6年5月11日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101)。 | ||
招标人:****
招标代理:****
发布时间:2026年5月7日
项目开标时间:2026-04-29
公示开始时间:2026-05-07
公示结束时间:2026-05-11
| 附件名称 | 附件类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