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电视台媒体宣传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电视台市级主流媒体权威平台优势,强化全区重大活动、中心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聚焦“十五五”发展良好开局,全面展现我区深化改革创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实践**篇章的务实举措与显著成效;同步在牛咔视频、牛咔号等新媒体矩阵推送,构建“传统媒体+新媒体”立体传播格局,持续扩大宣传覆盖面,为全区高质量发展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5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电视台****总局批准的第一家全****集团,作为**唯一官方主流电视媒体,具有新闻采编和播出宣传能力,是**地区最具影响力的媒体集群,拥有《直播**》、《**新闻》《**纵横》《城市面孔》等多个本土著名的电视品牌栏目,其公信力、影响力、收视率在**地区可收视频道中独占鳌头。****电视台是我市唯一的市级党台,地位重要,是宣传报道的主流媒体,是反映我市政治经济文化的主要喉舌,收视率高,影响力大,覆盖面广,作为**本地主流官方媒体,传播影响力位列排行榜前列,具有权威性、传播力、影响力等独特优势。****负责****集团****电视台)。
综上所述,专家组一致认为本项目属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适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供应商为****。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白下路358号广电大厦1911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8261Q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5月08日至2026年05月14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联系地址:**市**区**南路2号
联系电话:025-****3130
2.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联系人:****财政局
联系地址:**市**区**南路2号
联系电话:025-****3498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联系地址:**市**区绿都大道31号都荟天地城C4幢508
联系电话:178****2096
六、附件(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