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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顺西站检修码头改扩建工程
码头现状检测评估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旅顺西站检修码头改扩建工程码头现状检测评估技术服务
项目编号:****
招标人:****
2. 项目地点:**旅顺西站(****经济开发区海韵路1020号)
3.项目内容及要求:
3.1为做好旅顺西站检修码头改扩建工程实施,根据《水运工程水工建筑物检测与评估技术规范》(JTS 304-2019)3.0.4条要求:改变码头建筑物的功能或使用条件,应对水运工程水工建筑物进行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检测评估。本次码头现状检测评估,需对现有的码头水工建筑物、护舷、护轮坎、系船柱、门机轨道、码头前沿地带以及后方道路、货物堆场等一并进行安全检测评估,以作为工可研报告编制修复或加强方案和工程量核算的重要依据。
3.2检测范围:
检修码头长220延米,顺岸式布置,两端各有30米和20米护岸过渡段,本次需对码头水工建筑物(沉箱、胸墙)、护舷、护轮坎、系船柱、门机轨道、码头前沿作业地带、以及后方道路、货物堆场(港区铁路线以南区域)等进行检测评估。
3.3 检测依据:《水运工程水工建筑物检测与评估技术规范》(JTS 304-2019)。
3.4 检测技术要求:见附件1:检修码头(含后方堆场)检测与评估技术要求。
3.5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需到现场实地踏勘,可联系招标人现场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39****4577。
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包括第3条的所有内容,包工包料。
二、项目承接形式
1.具备水运工程结构甲级检测资质的专业检测单位,需提供2023年以来承揽类似工程1项业绩(附业绩证明资料),信誉、安全、质量好。
2.项目由中标人总承包,不得转包、分包。一旦发现转包、分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向中标人索赔中标价5%的违约金。
3.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测量器具必须到位,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中标人应提前提出书面报告,并经过招标人同意。
三、报价依据、轮次
(1)根据市场信息和企业自身管理水平自主报价。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为20万元。
(2)本项目实行两轮次报价方式确定最终报价。
四、工期要求
自合同签订起20天完成。因中标人原因延误工期的,每天按中标价的1%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
五、质量要求
1.检测评估工作质量需满足《水运工程水工建筑物检测与评估技术规范》(JTS 304-2019)中的相关内容和检测技术要求(附件1)。
2.技术服务竣工前3天,中标人应提交技术资料,其内容必须符合行业规范、测量技术要求并满足存档要求。
3.技术服务成果提交后,招标人组织设计等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服务费,不留质保金。
六、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中标人在进场检测前必须与招标人签订《安全协议书》,严格遵守安全协议约定的规程,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安全保障措施落实,确保现场作业期间的人身安全,避免水上水下作业、消防、设备等一切事故发生。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
2.中标人负责解决现场技术服务期间出现的涉及治安、消防、市政、环保、交通、施工所在地居民关系等问题的协调,并承担相关费用。
七、款项支付及结算办法
1.结算支付前,中标人必须上报所有技术、经济资料,并经验收合格,配合做好验工计价,费用一次性拨付。
2.按合同的约定办理支付、结算。中标人需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八、其他要求
1.中标人中标后,按投标承诺内容与招标人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好合同,中标人违反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的承诺内容,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
2.凡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保险事宜均由中标人负责办理,支付的一切保险费用也由中标人承担。
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投标人所****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商行****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没有与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在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招标人相应处理的,按招标人有关规定期限执行。
4.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工作人员,****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九、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十、对投标文件的要求
1. 投标文件应按商务、技术分别编写,胶装成册。
需要递交标书3套,1正本、2副本。
2. 商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投标函(附件3);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信息要清楚);
(7)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信息要清楚);
(8)投标单位资格审核材料:
①资质证明类证书复印件和业绩证明(业绩证明,2023年以来完成类似项目的合同复印件至少1份)
②开户行基本账户证明复印件
(9)投标报价汇总表、清单报价表(附件4);
(10)其他能提供的优惠条件。
3. 技术服务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技术服务方案;
(2)技术服务质量、安全、工期的保证措施。
十一、对投标文件的认可
1.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招标人不予受理: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作为废标处理:
(1)未加盖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的;
(2)不****公司或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
(3)投标文件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对招标文件中主要条款未响应的;
(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7)投标单位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书,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8)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9)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小组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的。
3.****小组确定。同一项目出现不予受理的投标或废标且有效投标仅2家的可组织后续谈判,不足2家的重新组织发包;重新发包报名不足2家的可转直接谈判。
十二、合同
合同(附件2)。
十三、招标日期安排
1. 2026 年 5 月 7 日发布招标信息。
2. 2026 年 5 月 15 日 09:00 时前,各投标人的标书密封送至****综合管理部 (**市**区环海路60号)联系人:徐先生,电话:0535-****037 。
3.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4.开标时间:另行通知标书代写
附件:
1. 《旅顺西站检修码头改扩建工程码头现状(含后方堆场)检测与评估技术要求》
2、技术服务合同
3. 投标函
4.投标报价汇总表、清单报价表
5.承诺书
附件1:
旅顺西站检修码头现状(含后方堆场)检测与评估
技术要求
检测评估目的:
根据《水运工程水工建筑物检测与评估技术规范》(JTS 304-2019)3.0.4条要求:改变建筑物的功能或使用条件,应对水运工程水工建筑物进行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评估。本工程拟开展检修泊位改扩建为1万吨级通用泊位的工作,项目于2020年开展码头部分检测评估,根据行业相关要求,检测评估(周期超过5年)已失效。此外,后方道路、堆场等陆域部分未开展竣工验收,原有评估报告也未包含此部分,本次需一并开展后方陆域的检测评估工作,作为工可研编制修复方案及工程量核算的重要依据。
根据《水运工程水工建筑物检测与评估技术规范》(JTS304-2019)、《**基础设施维护技术规范》(JTS310-2025)等相关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设计单位的实际需求,本次检测与评估分成两部分,分别为码头和后方堆场检测评估。
表1 重力式码头(检修码头)检测与评估内容汇总表
|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抽样数量 |
|
| 1 |
绘制平面布置示意图 |
绘制平面布置示意图、立面图、断面图 |
整体 |
|
| 2 |
构件外观检查 |
水上构件 |
胸墙、面层破损程度及裂缝宽度、形态及结合部位 |
整体 |
| 水下构件 |
沉箱破损情况的水下摸查,安装缝及相对错位测量 |
整体 |
||
| 3 |
整体变形与变位 |
前沿结构的水平位移(前沿顺直度) |
52个测点 |
|
| 4 |
前沿结构的垂直位移(相对竖向位移) |
52个测点 |
||
| 5 |
倾斜 |
26个结构段 |
||
| 6 |
混凝土性能检测 |
混凝土强度 |
随机抽取胸墙、沉箱各10个构件 |
|
| 7 |
碳化深度 |
随机抽取胸墙、沉箱各10个构件 |
||
| 8 |
内部缺陷 |
随机抽取胸墙、沉箱各10个构件 |
||
| 9 |
钢筋保护层厚度 |
随机抽取10个沉箱构件 |
||
| 10 |
氯离子检测 |
随机抽取10个区域,5个位于浪溅区,5个位于水位变动区 |
||
| 11 |
钢筋腐蚀电位 |
随机抽取10个沉箱构件 |
||
| 12 |
钢筋锈蚀状况 |
随机抽取3根检测 |
||
| 13 |
混凝土冻融试验 |
6个芯样 |
||
| 14 |
地基与基础检测 |
检查基床的冲刷、掏空、护底完整性 |
整体 |
|
| 15 |
后方回填检测 |
回填料流失情况 |
整体 |
|
| 16 |
后方棱体及倒滤层结构完整性 |
整体 |
||
| 17 |
轨道检测 |
轨距检测 |
20个断面 |
|
| 18 |
轨顶高程 |
40个测点 |
||
| 19 |
同一截面两轨高差测量 |
20个断面 |
||
| 20 |
停靠船及防护设施检查 |
护舷、护轮坎、系网环、系船柱完整、破损情况 |
整体 |
|
| 21 |
码头前沿水深检查 |
码头前沿线水深 |
整体 |
|
| 22 |
评估 |
耐久性、适用性、安全性 |
整体 |
|
注: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结合相关检测评估技术规范要求调整抽样数量。
表2 后方堆场检测内容汇总表
|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抽样数量 |
| 1 |
绘制平面示意图 |
绘制区域内发生沉降、变形、破损、开裂的区域,并开展级别分类。 |
整体 |
| 2 |
面层、基层厚度 |
对面层、基层的厚度进行检测 |
|
| 3 |
面层混凝土强度 |
混凝土强度 |
|
| 4 |
土基回弹模量 |
土基回弹模量 |
|
| 5 |
结构层下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
结构层下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
注: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结合相关检测评估技术规范要求调整抽样数量。
附件2:
合同登记编号:
合同编号:2026-JC-
项目名称:旅顺西站检修泊位改扩建工程码头现状检测与评估技术服务
甲 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刘慧征
住 所:**市**区环海路60号
乙 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 所:
签订日期: 2026年 5 月 日
签订地点:**省**市
合同有效期限:2026年 月 日至2026年 月 日
甲方(委托方):****
住所地:**市**区环海路60号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受托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检修泊位改扩建工程码头现状检测与评估技术服务项目技术咨询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咨询内容、形式和要求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技术咨询服务内容如下: 承担检修泊位改扩建工程码头现状检测与评估技术服务 。
乙方提供技术咨询的方式: 提供检测与评估报告和相关图纸(含电子版)。
乙方提供技术咨询的要求:
第二条 履行地点、期限
(一)技术咨询地点为:**旅顺西站(****经济开发区海韵路1020号)。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履行地点变更,甲方应通知乙方。
(二)技术咨询期限: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开始提供技术服务,在20日内完成前述服务。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一)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相关技术资料、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技术资料:本工程相关的技术资料等
2.工作条件: /
3.协助事项: /
(二)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时间:乙方开始工作后3日内
方式:电子资料和纸质资料
(三)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采取第(1)种方式进行处理:
1.乙方于合同履行完毕后10日内返还甲方;
2.由乙方自行销毁;
3.其他(如有): / 。
第四条 验收、评价方法
(一)咨询报告达到了本合同第一条所列的要求,采用联合验收方式验收,由甲方出具验收证明。
(二)评价方法:
本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的标准为:联合验收报告。在服务结束后5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下列文件:
1.
2. /
第五条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费用(含增值税)(大写) 万元整(小写:¥ 元)(其中不含税价¥ 元,税率 %,增值税¥ 元).
(二)具体支付方式可采用以下第(1)种:
1.一次性支付¥ 元,乙方应于联合验收通过后10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和其他结算资料,审核无误后,于10个工作日(如遇节假日顺延)向乙方付款。
2.分期支付: / 元,支付时间:/ 元,支付时间:/
乙方应于甲方每次付款前,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其他方式: /
乙方应按结算进度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和其他结算资料,审核无误后,于 / 个工作日(如遇节假日顺延)向乙方付款。
(三)账户信息
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单位地址:
电 话:
甲方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913********929359Y
开户银行:****银行**西大街支行
银行账号:1606-0204-2962-2125-254
单位地址:**市**区环海路60号
电 话: 0535-****092
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信息,应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遭受损失的自行承担,若使另外一方遭受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
第六条知识产权
(一)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技术咨询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况。
(二)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属【甲方】所有;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属【甲方】所有。
第七条 违约责任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国合同法》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甲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相应款项,每逾期一日,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款1%的违约金。如逾期时间达30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二)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约定,乙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如乙方迟延或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或履行合同主要义务存在瑕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在甲方提出书面要求后30日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三)其他:
1、乙方或其投标产品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乙方所****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商行****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乙方没有与甲方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乙方或其投标产品在甲方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甲方相应处理的,按甲方有关规定期限执行。
2、乙方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甲方的工作人员,****公司机关部门及甲方的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3、乙方人员发生劳动争议或人身伤亡等事件后,应当及时依法妥善处理,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到甲方或(及)上级单位信访、缠访情况,或者形成不良舆情致使甲方或(及)上级单位名誉受损。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经双方协商,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通过规定程序可解除本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
2.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30天未支付相应款项,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30天未按本合同约定完成相关技术咨询工作,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以甲方合同解除的书面通知发出时间为合同解除时间。
4.乙方提供的技术咨询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且在甲方限期内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以甲方合同解除的书面通知发出时间为合同解除时间。
5.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乙方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聘任的高级职务人员或****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甲方的工作人员,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请求乙方按照合同标的额的10%或 / 元支付惩罚性违约金,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另行承担赔偿责任。
6.发生到甲方或(及)上级单位信访、缠访或者形成不良舆情致使甲方或(及)上级单位名誉受损的,乙方应立即采取带离信访人员、消除不良影响等措施。以上情形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0元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在结算费用时予以扣除。
7.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因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导致税费变化的,双方可根据税费变化情况对合同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第九条保密条款
(一)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给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以及一方在履约过程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缔约条件、谈判内容等,包括本合同的内容,除非提供方书面明确说明为公知信息的以外,均可能构成其“保密信息”。信息获取一方保证应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保护该等保密信息免受公开,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该等保密信息,并且除为履行本合同目的外非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使用任何保密信息。前述保密措施应合理并不得低于知悉一方对自己的保密信息所采取的保护效果。因一方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该等保密信息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所有损失。
(二)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对方的保密信息进行复制或以其他方式保存。并且在对方要求或在双方的业务关系终止时,应立即向对方归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副本、以及所有包含该保密信息或其部分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三)任何一方对于保密信息的义务应延续至该等信息因合法的原因而成为公开信息。
(四)上述保密规定不应当适用于以下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有书面记录可以证明其在披露方向其披露该等信息之前已经知晓该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保密义务即从其他渠道获得的公开信息;或者收到信息的一方从对该等信息不负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一)在合同履行结束之前任何时候,如果发生任何合同签订时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水灾、重大传染性疾病以及战争等不可抗力情形,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决定暂缓履行或终止履行本合同。
(二)如果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不视为违约。
(三)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5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30日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其持续的充分证据。
(四)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否则,未采取合理努力方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通知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要求、文件往来等都应以书面形式可采用电子邮件(书信、传真、当面送交等)送达对方,受送达方应及时签收。如由于受送达方的原因不能送达或拒绝签收的,送达方可采用挂号信或者邮政特快专递邮寄送达,邮件寄至本合同记载之地址时,即视为送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一方变更联系人或通信地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书面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双方确认以下地址为相关通知、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
甲方确认的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 手机号码:
乙方确认的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 手机号码:
双方上述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本合同履行期间各类通知、合同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民事诉讼程序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一)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
1.双方同意提交 / 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双方****人民法院起诉;
3.****公司相关规定调解解决。
(二)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争议的其他部分。
第十三条 联系人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进行工作协调与沟通,促进合同正常执行。
2.及时反馈相关信息,协助本单位有关人员完成相关工作。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条件及文本数量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文本一式陆份,正本贰份,副本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其它事项
(一)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额外的技术咨询工作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应当另签补充合同明确补充工作内容、成果提交时间、追加乙方咨询费用及双方应履行的义务等事宜。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三)甲乙双方应遵守有关防止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不得与对方人员发生不正当的利益关系。
(四)双方确定,本合同及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如有),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
(五)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 书面 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 。
2.可行性论证报告: / 。
3.技术评价报告: / 。
4.技术标准和规范: / 。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 。
6.其他约定: / 。
附件:廉政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4:
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 根据已收到贵方的 的招标文件,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含税,增值税税率为 %)的投标报价承包上述工程,同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的保修责任
2. 我方己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我方自愿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容易造成误解事项的权利
3. 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合同书中规定的日期开始技术服务实施,并在合同书中规定的竣工日期完成和交付全部工程,即在 天(日历天)内竣工工程质量达到 的要求
5.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服从贵方对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要求
6. 一旦我方中标,贵单位的招标文件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内容
7、我方承诺:我方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工作人员,****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手机:
通讯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投标报价汇总表
| 投标单位 |
||||
| 投标单位资质 |
资质(或业绩合同) |
|||
| 工程名称 |
||||
| 招标报价 |
含税报价 |
增值税税率 |
||
| 不含税报价 |
||||
| 工程质量等级 |
保证达到 |
|||
| 工期 |
日历天 |
|||
| 备注 |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手机:
年 月 日
《旅顺西站检修码头改扩建工程码头现状检测与评估技术服务工作量清单报价表》
| 序号 |
检测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小计 |
| 一 |
码头主体结构外观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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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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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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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附件5:
承 诺 书
致:****
鉴于: 本承诺人(下称“承诺人”)作为旅顺西站检修码头改扩建工程码头现状检测与评估技术服务项目(下称“本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与贵方签订了[合同编号]号《 》(下称“主合同”)。为切实保障参与本项目施工的农民工和贵方的合法权益,承诺人特此郑重承诺如下:
第一条 工资支付及安全保障
1. 承诺人承诺严格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国家及地方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承诺不拖欠工程款,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
2.承诺人承诺作为施工的安全责任主体,做好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安全负全部责任,不因发生安全、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事故或事件给贵方造成不良影响。
第二条 违约与责任
1. 若承诺人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形,经贵方或有关行政部门核实后,贵方有权在未付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相应款项,用于支付拖欠的工资,且贵方有权要求承诺人承担相当于扣款金额20%的违约金。
2. 若因承诺人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发生安全、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事故、事件引发信访、投诉、仲裁、诉讼或造成其他不良社会影响,承诺人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给贵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声誉损失、行政罚款、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三条 附则
1. 本承诺书作为主合同之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承诺书内容与主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本承诺书中对贵方更有利的约定为准。
2. 本承诺书自承诺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所有农民工工资结清之日止。
承诺人: [施工方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