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江上游旭龙水电站建设征地自沙村至鱼波村公路复建工程

审批
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得荣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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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时间:2026-05-07

项目名称 ****电站建设征地自沙村至鱼波村公路复建工程
建设地点 **县自沙村、木拥村、鱼波村 占地面积(平方米) 15026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晓强
联系人 *恒 联系电话 139****7117
项目投资(万元) 8115.15 环保投资(万元) 163.68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7-03-25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0 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项中配套设施;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三级、四级公路。
建设内容及规模 (1)路线起讫点 本项目路线起于自沙村,顺接淹没线上贡波乡现状道路,沿**江左岸库岸往下游展线,经木拥村、木拥大桥,终点顺接鱼波村现状道路。路线桩号范围为K0+000~K12+205.07,路线全长12.205km。 (2)主要控制点 路线主要控制点为路线起终点、****电站淹没高程、木拥大桥及沿线现状村道衔接条件。 (3)工程概况 ****电站建设征地交通复建工程。全线挖方30.56万m3,填方2.40万m3,弃方28.34万m3;项目占地225.39亩,预算总投资8115.15万元,技术经济指标664.90万元/km。 (4)主要技术指标 本项目相关技术标准参照《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2111-2019)和《水电工程移民专业项目规划设计规范》(NB/T 10801-2021)的规定确定,为四级公路(Ⅱ类),设计速度15km/h,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 起点至木拥大桥段(K0+000~K9+830)为农村公路,路基宽度5.5m,路面宽度4.5m;木拥大桥至终点鱼波村现状路段(K9+830~K12+205.07)为机耕道,路基宽度3.5m,路面宽度2.5m。路面结构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 (5)路基、路面及排水防护工程 路基形式包括填方路基、挖方路基及半挖半填路基。路基设计标高按不低于2303m(1985国家高程基准)控制;沿线设置边沟、截排水沟、涵洞等排水设施,边坡根据地形地质条件采用放坡、挡墙、浆砌石格构、干砌石护坡等防护措施。 (6)桥涵、交叉及安全设施 沿线共设涵洞49道/378.75m,净跨径采用1.0m钢筋混凝土圆管涵及3m×3m盖板涵,进、出口采用八字墙、跌水井、急流槽等型式与原沟及路基边沟顺接。全线主要平面交叉3处,并设置护栏、标志、标线、公路界碑等交通安全设施。 (7)弃渣场设置 根据土石方平衡,沿线设置2处弃渣场,分别位于K3+200附近和终点附近,按设计采取放坡、浆砌石拦渣墙、截排水沟、边坡防护等综合整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 废气
废水
生活污水
废水
生产废水
固废
噪声
生态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有环保措施:
施工粉尘采取边坡开挖、路基填筑、弃渣装卸、混凝土拌和站等施工区域应根据天气和扬尘情况及时洒水降尘;裸露地表、临时堆土和弃渣堆放区应采取覆盖、压实、拦挡等措施。措施后通****工厂界
运输扬尘采取散装物料运输车辆应采取加盖篷布、适当加湿、密闭运输和出场清洗等措施,运输车辆经过居民点路段应控制车速、减少扬尘扰民。措施后通过无组织排放至施工道路两侧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生活污水采取租用当地民房并依托既有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措施后通过当地居民已建污水管道或化粪池排放至当地居民自建化粪池处理或综合利用
生产污水
有环保措施:
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及施工冲洗废水采取沉淀、中和等处理措施后通过**池排放至回用于施工场地冲洗、洒水降尘及施工生产,不外排
环保措施:
(1)弃渣处置 工程弃方约28.34万m3,应全部运至设计确定的弃渣场集中堆放,不得随意倾倒、顺坡弃置或侵占主要河道。沿线设置2处弃渣场,分别位于K3+200附近和终点附近,设计容渣量分别约23万m3和14.7万m3。 弃渣场应按设计采取放坡、浆砌石拦渣墙、截排水沟、边坡防护等综合整治措施,弃渣应尽可能分类、分层堆砌,保证堆渣体稳**全,不影响库区泄洪需求。 (2)建筑垃圾及废弃物处置 施工产生的废模板、废钢筋、包装物等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可回收部分综合利用,不可回收部分运至指定地点规范处置;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清除临时工程废弃物。 (3)生活垃圾处理 工程建设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小,应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电站施工期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或当地环卫系统处理。
有环保措施:
施工单位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挖掘机、推土机、自卸汽车、混凝土搅拌机、装载机等设备应加强维护保养,必要时对固定机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场所,高噪声作业区应尽量远离居民点等声环境敏感目标;居民点附近应控制夜间高噪声作业,确需施工时应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并采取临时降噪措施。 施工运输车辆通过居民区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合理控制车流量;爆破、钢筋切割等强噪声作业应优化工艺和时段,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施工单位应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相关要求加强现场管理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噪声扰民问题及时整改。
有环保措施:
(1)陆生植物及土地**保护措施 ①严格按照设计范围组织施工,施工场地、临时便道、弃渣场等临时占地应尽量避让植被较好的区域,严禁超范围占地和随意开挖。 ②合理控制路基开挖和填筑规模,减少大填大挖;对路堑开挖面、填方路堤边坡、弃渣场边坡等及时采取挡墙、浆砌石格构、干砌石护坡、截排水沟、绿化恢复等防护措施,减少水土流失。 ③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临时占地和施工迹地,对可恢复区域进行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植物物种选择以乡土树种、草种为主,乔、灌、草合理配置。 (2)天然水系及水土保持措施 ①沿线边沟、截排水沟和涵洞应与原有沟道、水系顺接,保持天然径流通道连通,避免阻断原有水流体系。 ②弃渣场和边坡防护、排水工程应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泥沙入河。 (3)陆生动物保护措施 ①施工场地、临时便道等临时占地应避免破坏动物洞穴、窝巢等生境。 ②在施工区设置宣传栏,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保护意识,禁止捕猎、惊扰野生动物。 ③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采用减噪、限速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和交通活动对附近动物的惊扰影响。 (4)运行期生态保护措施 道路运行期应加强边坡、排水、绿化及安全设施维护,及时修复受损路面和边坡防护工程,减少水土流失和交通事故环境风险。

承诺:**** *晓强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晓强 承担全部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12。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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