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青铜峡市国道109城区北侧供热管网建设项目临时用地的批复

审批
宁夏-吴忠-青铜峡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07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索 引 号:
****
分 类:
国土**、能源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2026-04-30
时 效:
有效
文 号:
吴自然资批字〔2026〕20号
标 题:
****关于**市国道109**北侧供热管网建设项目临时用地的批复
****关于**市国道109**北侧供热管网建设项目临时用地的批复
吴自然资批字〔2026〕20号

**市城****中心****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临时用地申请书》及《******局关于**市国道109**北侧供热管网建设项目临时用地的请示》(青自然资发〔2026〕226号)等相关材料收悉。根据《自然**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规定,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等临时使用,不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使用后可恢复的土地(通过复垦可恢复原地类或者达到可供利用状态),可申请使用临时用地。经审核,你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了《**市国道109**北侧供热管网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和《**市国道109**北侧供热管网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占用耕地不可避让论证报告》,并通******局审查,临时占用的****草原局审批通过,程序合法,要件齐全。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临时使用位于**市小坝镇小坝村、**村,****办事处辖区内0.9775公顷(14.66亩)土地,用于**市国道109**北侧供热管网建设项目临时用地,用途为地下管线敷设作业0.9775公顷,四至范围以勘测定界报告为准(见勘测定界图)。总用地面积:0.9775公顷,其中:耕地0.0267公顷(一般耕地0.0267公顷)、乔木林地0.0900公顷、商业服务设施用地0.0040公顷、城镇住宅用地0.1316公顷、****基地0.0139公顷、公园与绿地0.1059公顷、公路用地0.0065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0.4979公顷、沟渠0.1010公顷。

二、本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6个月,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10月29日。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严禁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严格按照批准用途、范围使用土地,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及位置、扩大临时用地范围、增加开发强度等。

三、临时用地批复后,你单位要及时缴纳耕地占用税。

四、按照《土地复垦方案》要求,你单位应对使用的耕地耕作层进行表土剥离,通过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等工程技术措施,减少对耕作层的破坏,加强后期管护,确保剥离的表土用于被损毁土地的复垦。

五、临时用地使用期间,你单位应自觉接受属地自然**部门和林业和草原部门的监督和管理,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如因城市建设等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的,你单位应自行拆除地上建(构)筑物并交还土地。

六、临时用地期限届满后,你单位应当:

(一)清除障碍、拆除临时建(构)筑物;

(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市国道109**北侧供热管网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实施复垦,恢复土地可供利用状态,严格落实生态恢复责任;

(三)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后1年内完成土地复垦,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复垦质量;

(四)申请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

2026年4月30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