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市**区智慧绿色零碳产业园提升项目(一期)EPCO澄清公告一
各投标人:
**市**区智慧绿色零碳产业园提升项目(一期)EPCO(项目编号:****),现作澄清说明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第二节定标办法“1、定标前期工作:在定标前,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或函询,形成客观公正的考察或****委员会。” 修改为“1、定标前期工作:在定标前,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或函询,形成客观公正的考察或****委员会。”标书代写
注:此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花戏楼路与元参路交叉口财金大厦20楼
邮 编:236820
联系人:方先生
电话:177****807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紫云路 888 号
邮 编:230091
项目负责人:王刚、朱磊
电 话:0551-****1234(151****2967)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