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镇沿**岸蓝藻防控十八联圩区域供电工程物资联合招采-1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长**镇沿**岸蓝藻防控十八联圩区域供电工程物资联合招采
项目编号:****
交易方式:公开招标
交易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4月13日
长**镇沿**岸蓝藻防控十八联圩区域供电工程物资联合招采项目中标(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地址:**省****经济开发区祥和北路58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捌拾叁万壹仟壹佰肆拾肆圆整 (831144元)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365日历天
备注: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省**市**县**镇**大街196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捌拾肆万捌仟零叁拾叁圆陆角 (848033.6元)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365日历天
备注:详见附件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市溢华****公司
地址:**省****经济开发区墩塘村祥和**侧
投标报价:人民币 捌拾伍万叁仟捌佰捌拾壹圆贰角 (853881.2元)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365日历天
备注: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
地址:**省**市店埠镇**路与**江路交叉口******公司****公司
联系人:夏主任
联系方式:150****138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省**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项目负责人:夏溯
联系电话:0551-****3935、****3831
监管部门:****委员会
联系电话:0551-****1296
公示期:2026年05月07日 至 2026年05月11日 17:30
二、其他说明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提出异议。若投标人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A区六楼639室,联系人:朱工,联系电话:0551-****364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郑工、段工,联系电话:0551-****1296。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6年05月07日
长**镇沿**岸蓝藻防控十八联圩区域供电工程物资联合招采-3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长**镇沿**岸蓝藻防控十八联圩区域供电工程物资联合招采
项目编号:****
交易方式:公开招标
交易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4月13日
长**镇沿**岸蓝藻防控十八联圩区域供电工程物资联合招采项目中标(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无****公司
地址:**市官林镇东尧村韶丰路18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贰佰柒拾肆万叁仟柒佰捌拾叁圆叁分 (****783.03元)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365日历天
备注: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公司
地址:**市官林镇工业区韶丰路8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贰佰柒拾伍万陆仟柒佰柒拾捌圆伍角捌分 (****778.58元)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365日历天
备注:详见附件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公司
地址:**省**市临平区崇贤街道陆家桥
投标报价:人民币 贰佰玖拾肆万玖仟玖佰贰拾陆圆玖角 (****926.9元)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365日历天
备注: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
地址:**省**市店埠镇**路与**江路交叉口******公司****公司
联系人:夏主任
联系方式:150****138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省**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项目负责人:夏溯
联系电话:0551-****3935、****3831
监管部门:****委员会
联系电话:0551-****1296
公示期:2026年05月07日 至 2026年05月11日 17:30
二、其他说明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提出异议。若投标人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A区六楼639室,联系人:朱工,联系电话:0551-****364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郑工、段工,联系电话:0551-****1296。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6年05月07日
长**镇沿**岸蓝藻防控十八联圩区域供电工程物资联合招采-2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长**镇沿**岸蓝藻防控十八联圩区域供电工程物资联合招采
项目编号:****
交易方式:公开招标
交易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4月13日
长**镇沿**岸蓝藻防控十八联圩区域供电工程物资联合招采项目中标(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公司
地址:**省**市****工业园站东路与**路**东南角
投标报价:人民币 陆拾肆万肆仟玖佰肆拾圆整 (644940元)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365日历天
备注: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合****公司
地址:****开发区镇西路11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陆拾陆万壹仟玖佰肆拾陆圆整 (661946元)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365日历天
备注:详见附件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公司
地址:**省**市经开区玉屏路179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伍拾玖万叁仟玖佰贰拾叁圆陆角捌分 (593923.68元)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365日历天
备注: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
地址:**省**市店埠镇**路与**江路交叉口******公司****公司
联系人:夏主任
联系方式:150****138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省**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项目负责人:夏溯
联系电话:0551-****3935、****3831
监管部门:****委员会
联系电话:0551-****1296
公示期:2026年05月07日 至 2026年05月11日 17:30
二、其他说明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提出异议。若投标人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A区六楼639室,联系人:朱工,联系电话:0551-****364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郑工、段工,联系电话:0551-****1296。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6年05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