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儿科一批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5月29日09点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儿科一批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5万元(1包为50万元,2包为25万元)
最高限价:75万元(1包为50万元,2包为25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拟为****采购一批设备。其中,1包为儿童保健科采购骨龄(骨密度)测量仪(1台);2包为儿科采购新生儿专用监护仪(5台)、床边血气仪(1台)和经皮黄疸测定仪(1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接招标人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质疑。
2.2****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1投标产品制造商在中国关境内时:若投标产品为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其向所在地设区的****管理部门完成生产备案的证明材料,若未按规定提供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标书代写
3.2投标人非所投产品制造商时:若投标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其向所在地设区的****管理部门完成经营备案的证明材料,若未按规定提供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标书代写
3.3若投标产品为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若投标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管理部门完成产品备案的证明材料,若未按规定提供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标书代写
三、获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