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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局****海事局****基地项目的海域使用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对该用海申请予以公示。
一、项目用海位置:金井镇吉钓西侧的部分海域(具体范围详见附件)。
二、项目用海面积及类型:用海总面积为3.0496公顷,其中:驳岸用海面积1.2678公顷,用海方式为非透水构筑物;码头、栈桥用海面积1.0363公顷,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停泊水域用海面积0.7455公顷,用海方式为港池、蓄水。用海类型一级类为交通运输用海,二级类为**用海。项目建设内容为高桩梁板式码头平台、栈桥及泊位。
三、用海期限:审批通过之日起40年。
四、项目合规性说明:项目拟使用海域范围目前尚未设置海域使用权。
五、公示期: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7日至5月11日(公示时间为5日)。
六、其他:公示期间,若对本项目有异议可持相关权属证件、证明或者其他书面证明材料向我局提出。凡对该项目存在异议,或与该项目用海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单位及个人,均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审批局将依据有关规定,依法上报审批该海域使用申请。联系单位:****审批局项目投资审批处。电话:12345转,邮箱:****@163.com,地址:****中心7****中心2层74号项目投资综合窗口。(联系人:何工,联系电话:0591-****3977)
附件:项目用海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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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