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G227**至大武公路尕巴松多至大武段地震安全性评价(第二次) | |||
| 招标人 |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招标范围 | G227**至大武公路尕巴松多至大武段地震安全性评价,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区域地震活动性和地震构造评价;(2)近场区地震活动性和地震构造评价;(3)单点工程Ⅱ2级工作场地地震工程地质条件勘测;(4)地震动预测方程确定;(5)地震危险性概率分析;(6)场地地震动参数确定;(7)单点工程Ⅱ2级工作场地地震地质灾害评价;(8)线路工程Ⅲ级工作场地断层错动评价;(9)按照国家标准《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GB 17741-2025)的要求,编制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10)配合地震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完成验收工作。 | |||
| 招标类型 | 服务类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5月07日10时00分 | |||
| 公示期限 | 2026年05月08日至2026年05月11日 | |||
| GDDZPJ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投标报价(元) | ****000.00 | |
| 服务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其中,取得施工图设计批复前须完成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向主管部门进行备案、通过技术审查、审定,并取得抗震设防要求的批复。 | |||
| 质量标准 | 地震安全性评价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行业及**省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 |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姚生海 | ||
| 相关证件名称及编号 | 高级工程师:**** | |||
| 个人业绩 | 1、G345启****公路****至**段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 2、海北州**县西海镇银湖大桥建设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 | |||
| 单位业绩 | 1、G345启****公路****至**段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 2、**至**湖至茶卡(察汗诺)铁路建设项目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 3、海北州**县西海镇银湖大桥建设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 | |||
| 资质、信誉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GDDZPJ标段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000.00 | |
| 服务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其中,取得施工图设计批复前须完成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向主管部门进行备案、通过技术审查、审定,并取得抗震设防要求的批复。 | |||
| 质量标准 | 地震安全性评价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行业及**省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 |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叶迎晨 | ||
| 相关证件名称及编号 | 高级工程师:23GEECCL0886 | |||
| 个人业绩 | 1、**轨道交通市域线嘉闵线北延伸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估; 2、**至乍浦至**铁路勘察设计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估。 | |||
| 单位业绩 | 1、**轨道交通市域线嘉闵线北延伸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估; 2、**至乍浦至**铁路勘察设计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估。 | |||
| 资质、信誉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GDDZPJ标段 第三中标候选人 | **省防灾减灾应急****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000.00 | |
| 服务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其中,取得施工图设计批复前须完成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向主管部门进行备案、通过技术审查、审定,并取得抗震设防要求的批复。 | |||
| 质量标准 | 地震安全性评价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行业及**省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 |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柳煜 | ||
| 相关证件名称及编号 | 高级工程师:****0202 | |||
| 个人业绩 | S20**至**高速公路**至阿克塞段项目先导段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 | |||
| 单位业绩 | S20**至**高速公路**至阿克塞段项目先导段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 | |||
| 资质、信誉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 ****公司:单位业绩不足,不满足评标办法资格评审标准第2条的规定;**省****公司: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不足,不满足评标办法资格评审标准第3条的规定。 | |||
| 其它投标人名单 | **维吾****防治中心(****研究所)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城**五四大街72-6号 邮 编:810001 电 话:0971-****006 联系人:荔女士 | |||
| 行政监督单位 | ****运输厅 监督电话:0971-****706 | |||
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不予受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单位投诉,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