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公告
为有效利用土地**,盘活国有资产,****决定对名下资产进行公开招租。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租赁形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租。
二、招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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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租土地基本信息
(1)土地:位于**县平溪街道**村的国有****村委会),面积3058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零售商业用地。
1.卫星影像图
2.现场实图
(2)土地:位于**县新店镇狸狮坪村的国有土****村委会),面积24249.6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务金融用地。
1.卫星影像图
2.现场实图
(3)土地:位于**县新店镇沙水坪村,面积68036平方米,用地性质为零售商业用地。
卫星影像图
(4****基地:位于**县玉屏县朱家场镇茅坡村道塘湿地公园,占地32.79亩,育苗基地紧邻玉朱公路,育苗基地内路面为水泥路面,路面保养维护完好,道路质量优。
1.卫星影像图
2.大棚实图
(5****工厂:位于**县田坪镇田冲村,总面积4400.02平方米,厂房为钢结构,厂房内建有管理用房。基础设施完善已“四通”,距离主干道路近。
1.卫星影像图
2.厂房实图
(6****工厂:位于**县田坪镇彰寨村,占地5.3亩,钢结构厂房600㎡,管理用房80㎡(含门卫室一间、休息一间及厕所)。
1.卫星影像图
2.厂房实图
(7)荷花池:位于**县田坪镇湿地公园,面积225亩,配有房屋一栋、公共厕所、停车场,可用于种植、水产养殖及烧烤餐饮。
池塘实体
以上均可带领实地勘察。
四、租赁价格
价格面议,可整租或单租,先付费后使用。
五、竞租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具备履行租赁合同、安全使用土地及承担相关责任的能力。
六、土地交付与维护
1.土地按现状交付,承租人负责租赁期内土地的日常维护、安全管理及环境保护,承担相应费用和责任。
2.承租人需自行办理租赁土地用途所需的相关临时许可或备案手续,并承担费用。
3.承租人不得在土地上**任何永久性建筑、构筑物以及高污染、高噪声、易燃易爆仓储等项目。确需搭建临时性设施的,须事先将方案报出租方书面同意,并自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费用自理,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时无条件自行拆除并恢复原状。
4.税费承担:租赁过程中涉及的如: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如有地上临时建筑)、增值税等按国家规定由各自承担。
5.合同签订:成交后,承租方需在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正式《场地租赁合同》,逾期视为放弃。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2026年5月7日起,凡有意向者,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及复印件等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面谈。
八、联系方式
地址:**县红花路51****公司4楼
联系人及电话:洪先生180****9421。
九、注意事项
1.本公告所述内容如有变更,以招租方另行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2.意向承租人应自行对租赁土地的状况、权属、规划限制、周边环境、潜在风险等进行充分了解和评估,招租方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除权属纠纷外)。
3.租赁期内,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或城市规划建设需要征收、征用该土地的,租赁合同自动提前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出租方应提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无条件退租。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剩余部分无息退还。
4.本次招租的最终解释权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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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