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市鄂** 2025年第10批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6-05-07 17:42 至 2026-05-22 17:42 | |||
| 行政区划 | **省-**市-临空经济区 | 地块面积(m2) | 23454.00 | |||
| 地块规划用途 | 根据《****政府关于**市鄂**2025年度第10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2025〕1539号),本项目所属的批次用地已批准转为建设用地。根据《****规划局**分局规划设计要点》(**自然资规字[2025]第01-1号),本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兼容商业用地(商住比例10:90) | 地块详细地址 | **市******学校东侧,**大道西侧,滨港**侧 | |||
| 经度 | 115.031790 | 纬度 | 30.267480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5-12-19 至 2026-01-13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屈国颖 | 单位联系电话 | 158****8577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屈国颖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58****8577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鄂****人民政府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丁振峰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80****6111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省**市鄂**花湖镇**路6号 | |||||
| 报告主要结论 | 本次调查的对象为**市鄂**2025年第10批次城市建设项目地块,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3454.0m2。根据收集的相关资料地块历史主要为水塘、农用地、荒地和临时建设用地。 2025年12月19日,我公司受鄂****人民政府委托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公司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基于以上工作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的初步分析,完成了第一阶段场地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地块内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不涉及规模化养殖、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与输送、不涉及污水灌溉、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不涉及危险废物堆放、不涉及固废堆放于倾倒、固废填埋、不涉及工业废水暂存、处置、排放相关设施、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不涉及长时间难降解农药使用、不涉及村办小作坊、不涉及花马港河道清淤淤泥堆放,经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结果,地块在2010年存在外来客土回填,回填土来源于地块周围的荒地、山坡的原土,不存在污染。 本地块1km内**上大模具****公司、******公司、**市****公司、**吴都****公司对地块无废水、固体废物污染风险,大气污染风险较小。 根据现场踏勘,本地块现场无其他固废、危废以及其他造成土壤污染的污染源,也无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异常迹象。2025年12月24日,我公司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第二次现场踏勘,开展现场采样测试,根据采用XRF(X射线荧光光谱仪)手持式光谱仪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地块砷、铅、镉、汞、铜、镍指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总铬快速检测结果含量可以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土壤环境质量良好。 综上,初步判断本地块及周边土壤受污染可能性较小,可以按照第一类用地进行开发利用,第一阶段场地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