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委托开展企业标准、团体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监督检查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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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委托开展企业标准、团体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监督检查项目比选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国标准化法》及相关规定,加强对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提升标准质量水平,我局拟开展2026年度企业标准团体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现就委托开展该检查评价服务项目进行比选,诚邀符合资质的单位积极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6年度企业标准团体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监督检查。

二、项目内容

(一)检查评价对象:**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自我声明公开的且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社会团体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公开的团体标准。

(二)检查评价的依据: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广市监通〔2026〕18号)、《****管理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川市监函〔2026〕67号)及《****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2026年版)》等相关文件要求。在服务时间内如遇国家政策变化,应按照国家最新政策要求进行检查评价。

(三)检查评价的要求:本次采购项目中标单位须对抽取的49户企业的企业标准和3项社会团体的团体标准进行技术性全面评估审查,按要求及时向****提交标准检查评价分析报告,并提供2026年**市标准检查评价总结报告。

(四)检查评价的时间:本次采购的检查评价服务工作须于2026年10月30日前完成。

三、项目预算

项目最高限价:78000元(大写:柒万捌仟元整),其中包含开展本项目专家费、会议费及资料费等所有工作经费。

四、比选要求

(一)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2.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经营范围须含标准化服务相关项目;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与标准检查评价相关的工作业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

(二)材料要求

1.比选报名表(附件1);

2.供应商单位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为多证合一的,可只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副本复印件;

3.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身份证明书(附件2);

4.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附件3)、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比选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5.报价文书(包含工作方案、项目总报价、标准检查评价相关的工作业绩文件或证明材料、申请人认为需提交的相应资质证书、其他资料);

6.承诺函(见附件4)。

请将上述材料复印件按以下要求整理并提交: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整体密封,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密封件封面须清晰注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三)报名方式

报名参加比选的单位于2026年5月14日上午12:00前,将比选资料密封并加盖公章(附联系方式)交至********办公室(817室)。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比选材料将被拒绝。比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他

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及报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可能影响采购项目有效实施或不能诚信履约的,不能合理说明原因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为无效投标。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陶琳

联系电话:0839-****577

联系地址:**市**区**东路二段686号


附件1:比选报名表

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4: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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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7日


附件:
附件1-比选报名表.doc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4-承诺函.doc
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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