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开发区人才公寓**项目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开发区人才公寓**项目 |
| 工程类型 | 施工 |
****开发区人才公寓**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001001(标段编号)
本招****经济开发区人才公寓**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港管审备〔2025〕89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经济开发区人才公寓**项目(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标段名称:****开发区人才公寓**项目
2.2建设地点:**县洋口港。
2.3建设内容:本项目分一、二期实施。包含土建、安装、部分装修、配套实施供水、给排水、弱电、消防、场地及道路、景观等工程。
2.4质量要求:合格 。
2.5 工程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54995㎡。项目拟建设住宅338户,公寓252户,商业约5221.36m2。分一二期实施。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约 26000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具体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①本工程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为甲级;地库抗浮等级为甲级;3#、4#、5#、6#、7#楼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②拟建公寓、住宅等高层建筑,与配电房、开闭所、垃圾房等一层建筑及地下车库存在沉降差异;高层建筑采用桩型为劲性复合桩、地下车库采用筏板+抗拔桩,桩型差异易产生差异沉降。在设计计算及构造措施的基础上,施工单位需要编制专项施工设计,确定施工顺序与加载控制;制定详细的沉降监测方案与预警机制;强化桩基施工质量与隐蔽工程验收,确保沉降可控。③根据地勘报告,场地地下水埋深较浅,浅部潜水对混凝土为弱腐蚀性;对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在长期浸水部位为微腐蚀性,在干湿交替部位为中等腐蚀性。本工程地库面积较大且含有人防工程,地库长边大于130m,存在防水、防腐、抗浮、防裂四者叠加,施工技术要求高,需要采取重点施工管控措施。综上,本工程具有专业技术要求相对复杂。
2.9 总工期:1010 日历天(其中一期工期为:560日历天,二期工期为:650日历天)。【二期工期在一期后约12个月开工(±2个月)】。
一期、二期具体开工日期均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注:CA 系统中总工期统一按“1010日历天 ”填写。
2.10 ****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本工程所属行业: /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在有效期内)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3拟选派技术负责人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技术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同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及建设工程高级工程师以上(含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3.4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4.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4.2 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4.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4.4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特别提醒:①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5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5.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 1月 1 日以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承担过建筑面积(含商业)在 40000 平方米以上(含 40000 平方米)且合同金额在19000 万元以上(含 19000 万元)的建筑工程业绩。
注:①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盖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公章。②若合同中不能体现建筑规模(含商业)部分的还需提供该项目由原建设单位或原建设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1)如为单独建筑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2)如为总承包项目合同范围内包含建筑工程,仅认可****工程部分,投标人除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证明外,若合同中不能体现建筑规模(含商业)部分的还需同时提供该项目由原建设单位或原建设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5.2 自 2024 年 5 月 1 日以来(近 2 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5.3 自 2025 年 5 月 1 日以来(近 1 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5.4 自 2021 年 5 月 1 日以来(近 5 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②根据通住**〔2020〕268号和通住**〔2021〕68号的规定,在施工过程中按文件要求实施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和外墙脚手架板扣式防护网。标书代写
3.6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构成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 2 家,且应满足: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资质。联合体各方(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再单独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并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所有投标文件的盖章事宜。(须提供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等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第一阶段其他材料中)。
□ 3.7 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不低于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
□ 3.8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7 日至 2026 年 5 月 28 日 09 时 0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市公共**交易平台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6 年 5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标书代写
8. 其他要求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投标人同步的诚信库链接为**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如需调整请前往省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需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市公共**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平台、**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地址:****开发区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太阳鑫城1幢
联系人: 秦先生 联系人: 于冬燕
电话: 0513-****1865 电话: 158****1502
传真: / 项目负责人: 陈平
邮编: 226000 传真: /
电子邮箱: / 邮编: 226000
电子邮箱: ****@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建设局
联系电话: 0513-****8818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一般应在**市公共**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并在上述平台系统进行答复。标书代写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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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按照评标结果的优劣推荐 7 名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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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步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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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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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函 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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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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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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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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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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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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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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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 安全生产考核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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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提供有效的诚信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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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负责人 (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技术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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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要求 (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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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态监管查询结果 |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标书代写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委员会。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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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1.4.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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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禁止性情形 |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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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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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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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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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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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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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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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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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诚信承诺书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诚信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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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5.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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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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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标入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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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通过初步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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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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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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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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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评标是否分两个阶段进行: 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 施工组织设计: 18 分(含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2 分) 投标人业绩: 2 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8 分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是 □否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7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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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标书代写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标书代写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 98%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 65%、70%、75%、80%、 85% ; K1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 90% 。标书代写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三、如采用两阶段评标,未入围第二阶段评审的单位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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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差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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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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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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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4(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
施工组织设计 评分评审 (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
(1****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3)项篇幅扣分和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篇幅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 详见评分因素中的页数要求,每超过1页的,扣 0.1 分。 □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 页,每超过1页的,扣 分。 (注: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一般不超过80页(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可适当增加),具体篇幅(字数)要求及扣分标准,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4)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必须采用“暗标”法进行评审。4.1 答辩题目共两道题,每道题 1 分,满分 2 分。针对投标项目,****委员会设计题目,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专业能力进行考核。 4.2 答辩统一使用黑色墨水笔(自带)进行答题,且答辩内容不得出现或暗示可以识别投标单位名称及人员姓名的任何标识,否则,项目负责人答辩分为 0 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开标****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安排。标书代写 4.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到****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签到并参加答辩,答辩采用现场书面形式进行。标书代写 注:①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 地点签到并参加答辩。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携带身份证原件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签到、未参加答辩的,则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不得分。 ②项目负责人答辩的内容不得出现或暗示可以识别投标单位名称及人员姓名的任何标识。否则, 项目负责人答辩不得分。 ③各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的最终得分为所有技术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④未参加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的投标单位,其答辩分值按0分计算。 (4)施工组织设计暗标编制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电子文件名称、内容、文字、图片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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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分因素 |
页数要求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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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
不超过 5 页 |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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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
不超过5 页 |
2 分 |
|||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
不超过 10页 |
1分 |
|||
|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
不超过 / 页 |
2 分 |
|||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
不超过12 页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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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不超过28 页 |
3 分 |
|||
|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
不超过20 页 |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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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IM 演示动画:利用动态视频演示并展示本项目工程概况,以动画形式介绍各阶段场布漫游、进度推演、竣工后效果等模拟动画等内容。投标人制作 mp4 格式漫游视频文件,视频时长不少于3分钟(大小不得超过2GB,须压缩上传至图纸文件中)。 |
不超过 / 页 |
3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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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
/ |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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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2分): (注:根据发包内容自行填写,并明确评分要点。) |
超过 / 页 |
/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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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4(2) |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企业类似工程业绩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
企业自2023年 1月 1 日以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承担过建筑面积(含商业)在40000 平方米以上(含40000平方米)且合同金额在 19000 万元以上(含 19000 万元)的建筑工程业绩,每有一个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2分。 注:①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盖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公章。②若合同中不能体现建筑规模(含商业)部分的还需提供该项目由原建设单位或原建设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1)如为单独建筑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2)如为总承包项目合同范围内包含建筑工程,仅认可****工程部分,投标人除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证明外,若合同中不能体现建筑规模(含商业)部分的还需同时提供该项目由原建设单位或原建设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与资格审查业绩不可为同一业绩。 须从主体库中获取,否则不予得分。 |
2 分 |
|
| 2.3.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评审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72 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 0.9 分,每偏低1%扣 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72 分 |
|
| 2.3.4(4)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
信用评价评审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 以联合体单位中的信用分高的一家单位参与评分)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得分=2025年第四季度**市建筑业(房建)信用得分* 8 %(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①企业信用得分以**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发布的“关于公布2025年第4季度建筑业(房建、市政)企业和2025年度装饰装修、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附件中房建企业信用评价得分为准。②未参加 2025年第四季度**市建筑业(房建)信用评价的不得分。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 以联合体单位中的信用分高的一家单位参与评分) |
8 分 |
|
| 3.4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 7 名时,****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推荐所有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 7 名时,****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投标人详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得分前 7 名的投标人进入定标阶段,详细评审得分并列第 7 名,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入围 方式确定入围中标候选人。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推荐不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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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
定标委员会人数 |
5 人以上单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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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
定标标准(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
1、企业的行业信用等级; 2、投标人业绩情况; 3、价格因素; 4、信用中国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 5、企业实力: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等; 6、企业信誉:包括获得各种信誉、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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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
定标方法 |
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 集体议事法:****委员会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集体商议,成员各自发表评价意见,****委员会负责人确定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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