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核查实地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6〕36号)及《****农业农村厅****管理处关于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核查实地核查工作的函》有关要求,为做好**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核查工作,经研究决定以购买服务形式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服务单位进行相关工作,现将本次购买服务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购买服务项目名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核查技术服务。
二、购买服务内容: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核查工作方案》、《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核查技术方案》及《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核查实地核查技术规则》等相关文件要求,通过针对性开展实地核查,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图、数、地”不一致问题,实现项目上图入库数据与竣工图相符、与实际建设地块的空间位置一致、与实际利用情况吻合。根据核查对象和工作步骤开展底数核查工作,按时间节点提供文件要求的相关工作成果。
三、购买服务主体:****
四、项目预算:预算经费20.83万元
五、资质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
(三)有效营业执照等资质材料复印件
(四)供商应需有同类业绩(若有)。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购买方式:询价。
七、购买时间:本公示结束之后的1个工作日内。
八、公示时间:2026年5月7日—2026年5月11日。
联系人:黄景婷,联系电话:0777—****628。
附件:1.询价函
2. **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核查技术服务询价采购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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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7日
附件1
询 价 函
为做好为做好**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核查工作,就该项工作服务费进行询价,遴选服务单位,择优选择有资质的服务单位。
一. 概况
**区高标准农田底数核查面积约20.83万亩,包含2011-2024年在**农田综合监测监管平台上图入库的所有项目。
二、工作要求
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核查工作方案》、《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核查技术方案》及《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核查实地核查技术规则》等相关文件要求,通过针对性开展实地核查,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图、数、地”不一致问题,实现项目上图入库数据与竣工图相符、与实际建设地块的空间位置一致、与实际利用情况吻合。根据核查对象和工作步骤开展底数核查工作,按时间节点提供文件要求的相关工作成果。
三、询价内容
**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核查技术服务
四、相关要求
1、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
2、有效营业执照等资质材料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需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报价单(加盖公章)。
五、材料递交时间和地点
提交报价材料(密封)一份,并于公示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提****工作站(地点:**区梅园路凤岭七巷63号402;联系电话:0777-****628;联系人:黄景婷)。我局将综合考虑,在满足要求、服务质量相等下,以合理低价方式选择服务单位。
六、报价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结果如何,本局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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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7日
附件2
**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核查技术服务询价采购报价单
| 项目 |
服务要求 |
单价 |
金额 |
| **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核查技术服务 |
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核查工作方案》、《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核查技术方案》及《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核查实地核查技术规则》等相关文件要求,通过针对性开展实地核查,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图、数、地”不一致问题,实现项目上图入库数据与竣工图相符、与实际建设地块的空间位置一致、与实际利用情况吻合。根据核查对象和工作步骤开展底数核查工作,按时间节点提供文件要求的相关工作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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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价合计(小写): 元 报价合计(大): 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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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单位全称(盖章):
报价单位负责人签名:
报价单位联系电话:
报价单位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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