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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帮客(****公司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2921MAD****082 | 建设单位法人:马景云 |
| 马景云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县 |
| **省****县土桥镇曹家村下王二社289号 |
| ****屠宰场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18-屠宰及肉类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351-C1351-牲畜屠宰 |
| 建设地点: | **省****县 **县土桥镇曹家村下王二社 |
| 经度:103.17985 纬度: 35.6357 | ****机关:****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8-30 |
| 临州环审发〔2024〕3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1-0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11 |
| 88 | 运营单位名称:帮客(****公司 |
| ****2921MAD****08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2MA73P0FM4M | 验收监测单位:**正****公司 |
| ****0105MA71M3YK9L | 竣工时间:2024-11-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4-0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0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402A4JQc |
| 该项目为**项目,主要为肉羊屠宰。 | 实际建设情况:该项目为**项目,主要为肉羊屠宰。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占地面积2706㎡,建设内容为建设一座综合屠宰车间、一间无害化处理间,并配套相应的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设计规模为年屠宰15万只肉羊(500只/d)。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实际占地面积2706㎡,建设内容为建设一座综合屠宰车间、一间无害化处理间,并配套相应的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设计规模为年屠宰15万只肉羊(500只/d)。 |
| 验收阶段实际平均屠宰量为肉羊0.77万只(35只/d),由于试运营期较短,且受到市场实际需求影响,较环评阶段屠宰数量减少。本项目由于实际调整,不建设员工食堂及锅炉。该项变动不影响生产能力,且污染物排放减小,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主要为肉羊屠宰、碎渣碎肉及胃容物处理、胴体冷藏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主要为肉羊屠宰、碎渣碎肉及胃容物处理、胴体冷藏入库。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建设全****处理站,并定期喷洒除臭剂,采用干清粪工艺及时清理待宰圈粪尿,屠宰间、污水处理站、化制车间恶臭经集中收集后通过“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后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锅炉废气经1根不低于8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17-2014)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关要求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 废水: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生产****处理站,处理达到****处理厂进水水质限值及《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1992)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处理厂,要在污水排放口安装流量、pH、COD、氨氮、总磷、总氮自动监测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噪声:施工期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限值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通过设置绿化带、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 固废: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检疫固废、废紫外灯管、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能力的单位处理,并做好危险废物贮存、转移等管理台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粪便、碎肉、残渣、肠胃内容物、化制残渣等定期清运至有机肥生产企业作为原料进行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经板框压滤机脱水后拉运至有机肥生产企业生产有机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已设置全****处理站,并定期喷洒除臭剂,采用干清粪工艺及时清理待宰圈粪尿,屠宰间、污水处理站、化制车间恶臭经集中收集后通过“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限值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厂区实际未建设员工食堂及锅炉,无锅炉废气及油烟产生。 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处理厂进水水质限值及《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1992)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处理厂,已在污水排放口安装流量、pH、COD、氨氮、总磷、总氮自动监测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噪声:施工期合理安排了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限值要求。运营期选用了低噪声设备,并通过设置绿化带、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降低了噪声影响。 固废:已按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检疫固废、废紫外灯管、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能力的单位处理,并设置了危险废物贮存、转移等管理台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粪便、碎肉、残渣、肠胃内容物、化制残渣等定期清运;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经板框压滤机脱水后拉运至有机肥生产企业生产有机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本项目由于实际调整,不建设员工食堂及锅炉,无食堂油烟废气产生,不建设锅炉排气筒,运营期对环境废气影响减小,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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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项目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本项目餐饮废水经隔油池(2m3)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5m3)处理,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处理站(70m3/d),采用“格栅+隔油池+调节池+气浮+两级AO池+沉淀+次氯酸钠消毒”工艺处理后,排入****处理厂 |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457-1992)表 3 中三级标准 | 项目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本项目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5m3)处理,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处理站(70m3/d),采用“格栅+隔油池+调节池+气浮+两级AO池+沉淀+次氯酸钠消毒”工艺处理后,排入****处理厂 | 连续检测2 天,每天4 次 |
| 1 | 厂区待宰圈、屠宰区、污水处理站、一般固废间、无害化处理车间的恶臭气体经负压收集后进入1套“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天然气锅炉产生的烟气经过1根8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餐厅产生的餐饮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排放。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厂区待宰圈、屠宰区、污水处理站、一般固废间、无害化处理车间的恶臭气体经负压收集后进入1套“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由于实际调整未建设员工食堂及锅炉,不设置油烟排放口及锅炉排气筒。 | 连续检测2天,每天监测3次,取平均值 | |
| 2 | 屠宰车间采取全封闭、增加通风次数、及时清洗清运等措施;污水处理****处理站、投放除臭剂等措施,一般固废间采用喷洒天然除臭剂、固废使用密闭设施暂存、日产日清等措施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屠宰车间采取全封闭、增加通风次数、及时清洗清运等措施;污水处理****处理站、投放除臭剂等措施,一般固废间采用喷洒天然除臭剂、固废使用密闭设施暂存、日产日清等措施 | 连续检测2天,每天3次 |
| 1 | 采取合理布局、选低噪音设备、建筑隔声、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2 类限值 | 厂区合理布局、选低了噪音设备、建筑隔声、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 | 连续检测2天,昼间、夜间各1次 |
| 1 |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全场粪便、胃内容物、屠宰过程碎肉残渣、废血、污水处理站污泥均为一般固废,暂存于厂内一般固废间内,定期清运至当地有机肥料生产厂家作为原料;项目产生的病害动物及检疫不合格胴体均在厂内采用湿化化制法处理,无害化处理后化制残渣和化制废油可以作为有机肥原料,暂存于厂内南侧固废堆放间内,定期清运至当地有机肥料生产厂家作为原料;本项目厂区设有生活垃圾收集箱,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项目区职工餐厨垃圾****肥料厂综合利用,不可利用部分与其他生活垃圾一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锅炉房软水间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更换后带走。 检疫固废、废活性炭、废UV灯管均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储存于厂内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 |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全场粪便、胃内容物、屠宰过程碎肉残渣、废血、污水处理站污泥均为一般固废,暂存于厂内一般固废间内,定期清运至当地有机肥料生产厂家作为原料;项目产生的病害动物及检疫不合格胴体均在厂内采用湿化化制法处理,无害化处理后化制残渣和化制废油可以作为有机肥原料,暂存于厂内南侧固废堆放间内,定期清运至当地有机肥料生产厂家作为原料;本项目厂区设有生活垃圾收集箱,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检疫固废、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水在线监测设备产生的废液均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储存于厂内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 |
| 1 | 厂区四周种植乔木 | 厂区四周种植乔木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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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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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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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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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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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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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