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巡查取样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受****的委托,就****无人机巡查取样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就本次采购结果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无人机巡查取样采购项目;1.2、项目编号:****;1.3、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一个标段;采购环保采样无人机、探照灯负载、高精度多传感器云台相机等(具体参数详见谈判文件);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5、采购限额:213289.00元;1.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个工作日;1.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8、质量要求:合格;1.9、质保期:3年;1.10.是否专门面对中小企业:是;1.1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强****政府采购政策。
三、谈判日期:2026年5月7日;谈判地点:商****酒店二楼会议室;四、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4月27日;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六、成交结果:经采购人****确定本项目成交人为:成交人:******公司注册地址:**省**市郑东新区薛夏北街50号院4号楼2单元2003号成交价:小写:211899.00元大写:贰拾壹万壹仟捌佰玖拾玖元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个工作日质量要求:合格质保期:3年七、谈判小组名单:王威、林文超、曹付平。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关于印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金额:3500.00元九、成交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成交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异议和投诉: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35****9882地址:**市**区**西路252号代理机构:****地址:**省郑****开发区翠竹街1号93号楼9层联系人:刘先生电话:189****7187发布人:****日期: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