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内容及技术规格
为提升我局内部运行与对外服务效率,现拟采购智能快递柜4组及相关配套设备,具体规格及数量如下:
1.10门智能快递柜:1组(含主控系统、柜体、锁具、电源等);
2.16门智能快递柜:1组(含主控系统、柜体、锁具、电源等);
3.24门智能快递柜:2组(含主控系统、柜体、锁具、电源等);
4.21寸液晶显示屏:1块(用于信息发布或取件引导,需含挂架或支架及信号传输线缆)。
注:所有柜体应具备防雨、防晒、防盗基础功能;支持密码/扫码等功能开箱;配套软件须提供本地化数据存储或接口服务。
二、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人民币2万元整(大写:贰万元整),含设备费、包装运输、安装调试、税金及售后培训等一切费用。报价超过预算视为无效响应。
三、采购方式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自治区、地区关于限额以下采购管理规定,本次采购采取询价方式,通过公开发布询价公告,按照“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依法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智能柜、自助终端或相关电子设备生产、销售或安装;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或承诺函);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严禁转包、分包。
五、询价报价文件组成
供应商报价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价函(按附件格式逐项填写单价、总价);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如有);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政府采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5.所投产品详细技术参数说明(含柜体材质、锁具类型、控制系统、屏幕分辨率及接口说明等);
6.售后服务承诺(包括质保年限、响应时间、故障处理时长、备件供应等)。
六、报价须知
1.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5月6日18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自治区****(**地区**县狮泉河镇迎宾大道27号);标书代写
3.询价评审时间:报价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结果将在本局公示栏或指定平台公示1个工作日;
4.交货及安装要求:合同签订后15个自然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5.质保期:整体设备质保不少于1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关键部件(主板、锁具、屏幕)质保期优先;
7.报价有效期:自报价截止日起不少于3天。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地址:**自治区**地区**县狮泉河镇迎宾大道27号
联系人:杨基梁
联系电话:0897-****418
****
202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