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无
我单位拟对 协同门诊软件系统 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 协同门诊软件系统
二、项目概况:
| 序号 |
项目及品种名 称 |
采购编码 |
预算 科目 |
计量 单位 |
采购 数量 |
单价 (元) |
预算 金额 (万元) |
采购 方式 建议 |
| 一 |
项目名称 |
|||||||
| 协同门诊软件系统 |
卫生信息化软硬件 |
套 |
1 |
480000 |
48 |
竞争性谈判 |
||
| 1 |
信息系统软件及运营服务 |
F020203 |
卫生信息化软硬件 |
套 |
1 |
285000 |
28.5 |
竞争性谈判 |
| 2 |
人员驻场及辅助运营 |
F0207 |
卫生信息化软硬件 |
套 |
1 |
160000 |
16 |
竞争性谈判 |
| 3 |
配套硬件设备 |
A010609 |
卫生信息化软硬件 |
套 |
1 |
35000 |
3.5 |
竞争性谈判 |
三、技术参数、要求: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2026年05月08日 - 2026年05月13日
五、反馈渠道
1.公示有效期内提出,并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预研意见、建议反馈表》PDF扫描件及可编辑版本WORD文档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163.com邮箱,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必要时可提供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2.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供应商。
3.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机构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机构也不作书面回复。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助理/邵助理
办公电话:0351-****092
移动电话:182****7498/156****8884
传真:/
地址:**省**市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段助理
办公电话:0351-****024
移动电话:/
2026年05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