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绿色产业示范园田园综合体一期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县绿色产业示范园田园综合体一期已由****建设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县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76455亩,主要建设昆仑玉湖、玉龙湿地公园、玉龙滩漂流、****示范区、“田园综合体”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园、高标准水产养殖区等,配套建设道路、绿化、供电、给排水等公用辅助设施。
2.3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30亿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2亿元。
2.4招标范围:项目占地面积76455亩,主要建设昆仑玉湖、玉龙湿地公园、玉龙滩漂流、****示范区、“田园综合体”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园、高标准水产养殖区等,配套建设道路、绿化、供电、给排水等公用辅助设施。
2.5工期要求:10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2.6标段划分(如有):2.7其他: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3.1.2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时间,下同)持单位营业执照(盖单位法人章)、授权委托书到****(**市高新区含谷镇高龙大道(**段)377号10栋2层2-3号)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招标文件费人民币1000元份(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或资料不全者,一律谢绝报名。
4.2投标人可在本公告发布至2026年5月12日18时00分(**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疑问。
4.3招标人应于2026年5月13日18时00分(**时间)前通知各潜在投标人领取澄清通知或补遗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及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26日10时-10时30分,地点****广场T3写字楼44楼06号。标书代写
5.2未报名者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s:www.)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县**县电子商务产业园三号楼3层303地址:**市高新区含谷镇高龙大道(**段)377号10栋2层2-3号联系人:朱老师联系人:袁老师电话:135****3225电话:185****8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