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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站业务用房项目(监理)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1.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12 “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最低资历要求中“2.本工程主导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修改为“2.本工程主导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2.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合同”-“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中“2.3.4.5.如遇特殊情况,监理人需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技术管理人员,须事先得到委托人书面批准,所更换人员的水平、能力和资格资质不得低于被替换人,并按以下规定的标准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委托人支付监理服务费2%且不少于人民币10万元的违约金;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委托人支付监理服务费6‰且不少于人民币1万元的违约金。”修改为“如遇特殊情况,监理人需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技术管理人员,须事先得到委托人书面批准,所更换人员的水平、能力和资格资质不得低于被替换人,并按以下规定的标准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委托人支付监理服务费2%且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的违约金;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委托人支付监理服务费6‰且不少于人民币叁仟元的违约金。”。
3. 本答疑与招标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答疑为准。
招标人:****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