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年产2000吨复合调味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电话(传真):0394-****830
通讯地址:****中心****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受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年产2000吨复合调味料生产项目 | ****开发区盘古**侧、华山路东侧 | **** | ******公司 | 项目拟投资1600万元,租赁**市****公司闲置厂房2475m2进行建设。年产500吨香辛粉料、800吨复合调味粉和700吨复合调味酱。 | (1)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设备和车间地面清洗废水、检验室废水和职工办公生活污水。废水量为2.2452m3/d,生产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后与与生活污水共同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处理,废水污染物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处理厂收水标准。 (2)废气:废气主要为粉碎、搅拌产生的颗粒物、炒制产生废气、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粉碎机与搅拌机运营状态均为密闭设置,粉碎、搅拌过程中产生粉尘均管道收集,废气收集后合并引至1套“布袋除尘器”废气设施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15m高排气筒排放限值(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3.5kg/h)要求,排放浓度同时满足《**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修订版)》涉PM企业限值(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要求;炒制工序废气经1套“高效油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设施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1大型排放限值(油烟排放浓度≤2.0mg/m3,处理效率≥85%)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15m高排气筒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10kg/h)要求,同时满足《**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修订版)》涉VOCs企业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30mg/m3)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后单独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能够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其他炉窑限值要求(颗粒物30mg/m3、SO2200mg/m3、NOX300mg/m3);同时能够满足《**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涉锅炉/炉窑企业-其他炉窑限值排放要求(颗粒物10mg/m3、SO250mg/m3、NOX100mg/m3)。 (3)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机械设备、风机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废包装袋、除尘器收集尘、废活性炭和检验废物均属于一般固废,废包装袋、除尘器收集尘、废活性炭经一般固废间收集后定期外售;检验废物混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无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