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
监理人(全称): **炎黄****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三标段;
2. 工程地点: **县境内 ;
3. 工程规模: **县 2025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规模 5 万亩,涉及**县王勿桥乡和皮店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和其他工程。其中三标段:本项目王勿桥乡区域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约13334.00万元 。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邢胜 ,身份证号码:130635********2043,注册号:****3618。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陆拾玖万壹仟陆佰元整(¥691600.00 元 元)。
六、期限
监理期限:
自 2026 年 3 月 19日始,至 2027 年 3 月 19 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2026 年 3 月 19 日。
2. 订立地点: **** 。
3.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叁 份。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住所: / 住所:河****大学路与淮河路交叉口升龙天玺1号院1号楼1010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450000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 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嵩**路支行
账号: / 账号:
电话: / 电话: 0371-****8887
传真: / 传真: 0371-****8887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