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乐东县九所新区横三路、横四路及三条规划支路市政工程(地勘)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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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九所新区横三路、横四路及三条规划支路 市政工程(地勘)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县九所新区横三路、横四路及三条规划支路市政工程(地勘)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蓝天路35****广场北区B1座6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5月18日09时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

1.2项目名称:**县九所新区横三路、横四路及三条规划支路市政工程(地勘);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601100.00元;

1.5最高限价:¥601100.00元;

1.6采购需求:

(1)建设规模和内容:**县九所新区横三路、横四路及三条规划支路市政工程包含横三路、横四路及三条规划支路(规划支路1、规划支路2及银基纵支路),拟建道路共计2565.60米。具体建设内容和规模为:(1)横三路建设标准按城市次干路,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30km/h,规划红线宽度为22m,拟建道路长971.63米,路面结构设计荷载BZZ-100KN;(2)横四路建设标准按城市主干路,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40km/h,规划红线宽度为30m,拟建道路长488.73米,路面结构设计荷载BZZ-100KN;(3)三条规划支路(规划支路1、规划支路2、银基纵支路)建设标准均按城市支路,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20km/h,规划红线宽度分别15m、15m、15m,拟建道路长分别186.89米、482.98米、435.37米,路面结构设计荷载BZZ-100KN;(4)创新南路雨水改造工程(衔接纵五路雨水排放),**雨水箱涵2XBXH=2X3300X1800长度479米,拆除及**雨水管DN300~DN600长度314米,道路面层破除及恢复4886㎡。本次设计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其它市政管线工程本项目仅预留管位。

(2)项目地点:乐东县九所镇九所新区;

(3)采购范围: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地质勘察,编制合格的勘察报告,且做好所有阶段设计单位的配合工作,具体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1.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30日历天;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类不良信用记录(信用记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信用记录为准)。

(2)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供应商应在****建设厅**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响应文件中应附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其中内容含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派驻的项目班子关键岗位人员等投标项目信息。

3.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6年05月07日至2026年05月13日,每天08:30至12:00,14:3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发售标书地点:**市**区蓝天路35****广场北区B1座605室;注:现场报名,购买文件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3标书售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4.1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8日09时00分(**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标书代写

4.2地点:**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楼开标室3,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适用于现场递交)。标书代写

5.开启

5.1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5.2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标书代写

6.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7.其他补充事宜

7.1根据《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中国采购网等渠道,在发布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前查询与所有采购程序环节相关的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2采购信息及采购结果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人民政府网。

8.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乐东县抱由镇乐祥西路

联系方式:邢先生0898-****2888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蓝天路35****广场北区B1座605室

联系方式:0898-****2004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0898-****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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