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处理厂设备设施提标改造和再生水除盐**综合治理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工程勘察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开发区****处理厂设备设施提标改造和再生水除盐**综合治理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工程 已由 ****委员会 以 库发改基字〔2026〕5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其他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开发区****处理厂设备设施提标改造和再生水除盐**综合治理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工程勘察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市墩阔坦镇。
2.1.2建设规模: 1.****处理厂改造工程(改造):提升泵房、曝气沉砂池、调节池、气浮池及设备间、初沉池、水解酸化池、中沉池及污泥泵井、生物池及MCC站、污泥泵井、深度处 理车间、高级催化氧化池、活性炭滤池、污泥脱水机房、鼓风机房等高耗能老旧设备设施、仪表、阀门、电路系统及其配套附属设施改造更新。厂区排水管网一项,厂区自控一项。2.再生水深度处理工程(**):**1.2万方每日再生水深度处理车间一座,1万方蓄水池一座。购置日处理1.2万方除盐反渗透设备一套。****泵站及扩建1座3000m3、1座5000m3中水池,配套管网及附属设施。
2.1.3 工程投资额: 500000 元
2.1.4 计划工期: 10 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1.5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1.6其他: 需要项目负责人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建设规模内容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并出具勘察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须具备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及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 。
3.3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 / 项类似项目(业绩);
□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承担过 / 项类似项目(业绩 ) 。
其他要求: /
(类似业绩具体指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若发生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变更的,工程业绩计入继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
3.4财务要求: ****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企业成立以来的财务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审计报告扫****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业用章,****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三 年,指 2022 年起至 2024 年止。
(如为联合体,则需进一步明确满足财务要求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各方)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信誉要求:
3.6.1 信誉基本要求:
(1)未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名单的;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近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被记录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第(1)、(2)项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1 年(最多不超过10年),指 2025 年 6 月 1 日起至 2026年 5 月 31 日止。
(3)未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的。
3.6.2信誉其他要求:
(1)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本项目招标不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口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具体要求: /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1 年, 2025年 6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5月 31 日止。
(2)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本项目招标不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诉讼和仲裁情况是指与履行下述合同有关及本款项要求的法律败诉。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不纳入本项目评审。包括:
□施工总承包合同 □专业承包(分包)合同
□工程总承包合同 □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 年,指 / 年 / 月 / 日起至 / 年 / 月 / 日止。
3.7其他要求: 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4.招标文件获取
4.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6 年 5 月 8 日 10 时 00 分至 2026 年 5 月 14 日 20 时 00 分,在**地区公共**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6年6 月 1 日 10 时 30 分(**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地区公共**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地区行政公署网 上发布。
9.****管理部门及电话 阿克****建设局 0997-****552
10.其他
(1)根据《****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要求,取消招投标活动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投标报名环节。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时间参加项目开标会议。(2)投标人在**地区公共**电子招投标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时填写的项目负责人信息,必须与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信息一致。(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地区公共**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布,招标人在**地区公共**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请投标人每天自行登录**地区公共**电子招投标平台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s://ggzy.****.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上传投标书至**地区公共**电子招投标平台。标书代写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幸福路65****中心
联系人:魏征阳
电 话:181****082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开发区企业公馆B座102室
联系人:马志鹏
电 话:186****8456
2026 年 5 月 7 日